如果部门同事经常迟到,过试用期就怀孕请长假不工作,会反感吗?
事情的起因是,去年入职的一位女员工Q怀孕,赶上公司优化,因为女性三期不能优化,就转而优化了其他的员工。
大领导后来找阿卡聊过,说这位怀孕的员工Q,入职时已经明确告知工作强度(加班/出差),不适合孕妇,对方也做出过明确回复,说可以胜任,并且两年内不考虑怀孕,能够接受公司的工作安排。
Q入职后,工作中出现过几次重大失误,大领导曾经公开指出过,但收效甚微。
以上是其一,其二,考勤经常迟到,一周基本上三天起步,每次一二十分钟,阿卡负责工资,提醒过几次,没有用,告知大领导后,貌似起了一点作用,但不大,约莫是从每次迟到一二十分钟缩短到了十分钟以内。
转折点在今年五月份,金融行业普遍开始裁员降薪,阿卡所在的公司也不例外,当约谈到Q时,对方称,自己已经怀孕三四个月了。
这样倒推,就是卡着点,试用期结束立刻怀孕,劳动法对三期女性有特殊保护,即便公司已经运营困难,也不能辞退。
优化事件刚发生的时候,大领导跟阿卡聊过几次,大意是,公司现下确实困难,得想尽一切办法把成本降下来,并考虑最坏的结果。
这个不用领导说,阿卡也知道,公司的账目是阿卡负责,每月的收入和成本我最清楚,领导已经尽了最大的努力,但今年以来的金融大环境如此之差,个人的努力微不足道。
最终定下来的方案是,在尽量不降低员工的基本工资的前提下,减绩效奖金,各部门优化人员。
回到原题,在优化到Q的时候,对方表示怀孕,公司方面也很诚意,提出2N和各项补偿,Q拒绝,应该也是咨询了律师,坚持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公司方面也有律师,当时建议领导从规章制度入手,并给出了相关的建议。
Q提出,迟到是发生在怀孕之前,怀孕后考勤正常,公司没有理由以怀孕前违反规章制度辞退。
然后公司妥协,期间阿卡也和公司领导多次沟通,领导表示,公司其他女员工怀孕只要好好沟通,他都能尽量安排合适岗位,例如隔壁部门的女同事,怀孕产假结束后一周三天居家全薪,该有的待遇一样不少,但Q这种作为,他不待见,不想给她体面。
阿卡表示理解,从法律层面讲,Q的做法不违法,但如果女性员工都这样做,职场只会对女性更严苛,后面招聘也只会卡的更严。
接下来,Q开始陆陆续续的请假,一次拿两周的病假单,一个月请两次。后来阿卡了解到,上海这边孕妇只要到医院,只要提出休假需求,医生一般都会给开两周病假单,这是对三期女性的特殊照顾。
但工作就要摊到其他员工头上,阿卡并不清楚刚怀孕就连续请假是否合理,为此,公司领导也找律师咨询了相关事宜,以及孕期请长假的薪资计算问题。
就在上个月,Q在OA上再次提出休假申请,阿卡点开看了下,这次请的是小产假,50天,具体原因阿卡不知。
公司领导的意思是,小产假结束后辞退,补偿按劳动法正常给。
后来,私下聊天时,领导透露,对公司其他员工,辞退时他都是能满足对方要求就尽量满足,包括但不限于提高近两个月的基本工资待遇,让员工在谈下家待遇时能拿到满意的涨幅等等,但在Q这里,领导不愿意。
后续,因为Q的事情,公司其他股东们的意思,他们手里其他的公司招聘会卡的更严,这样一来,只会对女性更不友好。
今日以上。
如果实在身体不行请长假我还能理解,但这种明摆着是占便宜思想作祟了,就真的蛮讨厌这种人~
不求每个人要多么无私利他吧,但这种实在是过分精致利己了,只管自己开心,不管他人死活。
这个确实太过了做的
女性职场生存本就艰难,就算个人善良也不一定遇到善良公司,该生娃就生娃,有自己的人生规划不要被被工作绑定,工作可以换,哪里不是当牛马。想不开的公司可以只招男同事,现代社会只要愿意干活最差不会饿死。
你看帖子了吗?正常的怀孕公司自然会接受,那种入职前就已经做了计划,过试用期怀孕就请长假,两年的社保费用,有几个小公司能承受?
其他员工心里会有看法
都是女性,我理解她的难处,但职场上这样做,确实会给其他员工带来影响
这样的人还挺多
还是牛马太多了。
只是,这位经济条件真这么差吗,非赖着拿这一年多的工资。
正常怀孕公司能接受,老板也不是不通情理,这位是过试用期就怀孕,然后请长假不上班不工作,等于到孩子一周岁前公司要养这个岗位,但工作要摊给其他员工。
不清楚,但公司领导说,这个行为他很生气
这就是走自己的路,封死其他同性的路。
本来开公司就有这个风险。要不然就全招男员工得了。要不然就全都不婚不育,等下一代雄性牛马也没有了。
按劳动法来。
最后小产了,应该是保胎没保住,这位Q前期请假应该就是正常需要请假保胎的。虽然说试用期刚结束就怀孕对公司管理来说不太好,但只要不是故意不干活的就还好吧,我的团队也有试用期结束就怀孕了,我还是很关怀的,也很关照,后面休完产假回来工作干的也很好,都是女人,我自己两个孩子,能对职场孕妈有些同理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