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社保补缴新规—已过退休年龄补缴
前两天看到小她公众号分享的关于2020年的社保新规,其中有一条我特别关注,关于已经过退休年龄一次性补缴的新规,之前的政策是第一次缴社保的时间在2011年7月之前的,达到退休年龄还未缴满15年的,可以一次性补缴余下的年限;但是第一次参保时间在2011年7月1日之后的,即使达到退休年龄后也只能一年一年自己缴费,没有其他办法。
我特别关注这个是因为我爸妈的社保都没有缴满,而我妈已经到退休年龄目前自己在缴费,一个月是930元,这个月开始可能又要涨了;我爸还没退休,目前是单位在缴费,算过去到退休年龄的时候还需要自己缴4年才能满15年。因为我妈在为我带娃而没有工作,特别需要一份养老金的慰藉,这是我给她多少钱都换不来的,她特别羡慕那些有养老金的同龄人,所以我一直关注这方面的政策,也去咨询过很多信息都是没办法一次性缴清,这次看条款是达到60岁就可以,不知道具体落实到地方是不是这样,我咨询了当地社保局,暂时还没有落实到我们当地,不知道其他地方有没有开始按照新规操作,不过我妈是2年后的这个月才满60周岁,不知道到时候的政策会怎么样。
最近还遇到一件发愁的事,我家的一点耕地被村里征用,用来建了一个水闸门,本来以为可以借机把我妈的养老保险搞定,但是村里给到的答复是,如果耕地用于水利工程的,不能用于补贴养老保险,说全市都是这个规定,我咨询了好多部门都是这样的回复,所以希望又落空,只能拿几千赔偿金,不知道其他地区是不是也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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