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百科 | 保单的特别约定是什么?有什么用?
特别约定是什么?
特别约定是在保险合同条款之外,经投保人与保险公司共同约定的一些特殊内容。
双方均同意约定后,这些内容会附加在保险合同中,成为保单上的特殊协议。
特别约定有什么用?
特别约定的效力是高于合同条款的,如果约定的内容跟产品条款不一致,要以约定内容为准。
【举个例子】
意外险产品孝心安,在主条款《老年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中规定“在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保险单约定的特定场所内遭受意外伤害事故,保险人根据约定给付保险金。”
但是,保单中特别约定了本保单不限制特定场所。
如果没有这条特别约定,那么被保人在特定场所发生意外事故,保险公司才会进行赔付;
有了不限制特定场所的特别约定后,被保人在特定场所以外的地方发生意外事故,保险公司也需要承担保险责任。
常见的特别约定有哪些?
1、承保条件特约
常见的有加费承保、责任除外承保。
我们在投保健康险产品时,部分涉及健康告知的异常情况,核保结论可能会是除外或者加费承保,这些信息会在保险单上以特别约定的形式呈现,作为合同条款的一部分。
下图为医疗险平安e生保的责任除外承保特约。
2、产品区别特约
一些保险产品使用的格式条款是通用的,保险公司为了区分不同款产品,会通过特约的形式来变更一些保障项目、免赔额、赔付比例等信息。
最开始说到的孝心安保单中对特定场所的特别约定,就属于这一类特约。
3、责任免除特约
产品的投保须知里可能会包含一些免责的约定。
比如意外险年年无忧投保须知说会说明不保障高风险运动,这项免责就被写入了保单的特别约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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