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深市转债规则再更改,一天暴涨100%以上将成为历史
深交所在10月30日晚发布公告,从2020年11月2日开始,深交所可转债涨跌幅超过30%,将停牌到14:57,而在此前的规则中,涨跌幅超过30%,是停牌半个小时,之后就没有限制了,这给T+0交易的可转债提供了充足的时间和空间被炒作,规则的修改也意味着前些天暴涨暴跌的行情,以后不会再有了。
现在深交所和上交所可转债在停牌制度上,基本保持了一致:
一、涨跌幅超过20%,停牌30分钟
二、涨跌幅超过30%,停牌到14:57
但其实在不少细节上两者又存在区别,而且这些区别是非常重要的:
一、临停期间不同。沪市停牌期间,不能申报,申报是废单;深市是可以申报,也可以撤销
二、复牌后竞价规则不同,14:57复牌后,沪市直接进行连续报价,而深市要先进行集合竞价
三、尾盘竞价规则不同,临停至14:57,复牌,沪市依然是连续竞价,深市要先进行复牌集合竞价,再进行收盘集合竞价,相当于最后3分钟,深市只剩下两次集合竞价。
这次规则的修改,将能极大的抑制可转债被炒作之风,此番深市可转债被炒作,很重要的一点也是临停只有30分钟,复牌后有大量的时间可以交易,外加是T+0交易,可谓是给游资提供了非常好的炒作环境,而改成停牌至14:57,且是只有2次集合竞价,当天基本丧失了流动性。
不过这个规则的修改,小助手认为对于我们普通小散影响并不大,尤其是低风险投资的低价低溢价率策略,对于我们的打新而言,奇正转债上市首日被爆炒接近翻倍的行情,不会再有了。
【小科普】
集合竞价:是指接收一定时间内的全部报价委托,在某一时点一次性成交,成交价为满足最大成交量的价位,同时高于成交价的买单和低于成交价的卖单全部成交。
连续竞价:是指对买卖指令逐笔连续撮合的竞价方式,满足成交条件(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委托可以即时成交:当最高买入委托与最低卖出委托价位相同时即刻成交,一方未成交部分作为报价单等待成交;当买入委托高于即时最低卖出报价时,以最低卖出报价成交;当卖出委托低于即时最高买入报价时,以最高买入报价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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