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垄断之下,没有什么大而不能拆
今天出个简版。
今天盘后有个新闻,就是某消息灵通人士,说监管在研究那些大而不能倒的企业的监管手段的时候,很愉快的认为,分拆也是重要的手段之一。
啊哦,本半仙该不会又料中了吧。
我昨天才说的,昨天可能是互联网史上最重要的日子之一,它的价值被远远低估了。
今天就出这个路边社新闻?
我说说我的看法,我觉得这事又蛮多分真的。
为什么这么说呢,很简单,想想三大运营商,移动、联通和电信。
移动当初就是从电信里分拆出来的移动手机业务,后来又拆出联通。
为什么呢,明明一个电信就能把活全干了,为什么要拆出一个竞争对手移动,再加一个小弟联通呢?
因为效率,举个例子,在有移动之前,我家安装了一部电话,费用大概是1800元,差不是我妈半年的工资,有了移动之后,好像很少的钱就能装。
竞争导致了高效。
换个角度,如果你是大boss,你是希望只有一家一统天下的员工,管着全公司的通话,还是把这个权限给三个不同的员工?
那么,聪明的你告诉我,除了微信,我们还有什么能打的通讯工具,哦,还有企鹅。
可是企鹅也是微信他们家的呀。
你是大老板,你会不会觉得有点那啥?
同理可证,全天下就一家商店(淘宝)一家馆子(美团),这样真的好吗?
店大欺客呀,比如你用你的app跟其他人的app去看同一样东西的价格,真的不一样。
为何?大数据杀熟而已。它为什么敢杀熟?
因为即使你知道了,你只能生气,却不能不买,因为你也没太多选择。
如果任由这些互联网巨兽发展下去,它真的不会变成恶龙吗?
互联网有句话:如果不能变成恶龙,屠龙有什么意义?
你品品。
今日以上。
期待后续
看新闻就是云笼雾罩的,还是阿雅说得透彻
赏,一语点明
有些已然是恶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