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合竞价的奥秘
长汽转债上市首日,9:25有150元成交1.66万手,14:57成交价直接就变成了146.11元了,之后一路向下。
昨天有小伙伴说:“长汽转债委托140元卖出了,开盘150元,感觉好像错过一个亿。”
我告诉她,她确实是委托140元卖出,但实际成交价格是150元,没有错过一个亿。
长汽转债上市开盘150元,卖出委托价格150元以下的,都成交了,卖出委托价格150元的,有一部分没成交。这就是集合竞价的成交原则:高于该价格的买入申报与低于该价格的卖出申报全部成交的价格。
《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明确:集合竞价时,成交价格的确定原则为:
(一)可实现最大成交量的价格;
(二)高于该价格的买入申报与低于该价格的卖出申报全部成交的价格;
(三)与该价格相同的买方或卖方至少有一方全部成交的价格。
两个以上申报价格符合上述条件的,使未成交量最小的申报 价格为成交价格;仍有两个以上使未成交量最小的申报价格符合 上述条件的,其中间价为成交价格。
集合竞价的所有交易以同一价格成交。
因为要实现“最大成交量”,所以集合竞价成交价格是比较合理的。有些人喜欢委托100元卖出,因为会按照开盘价成交,根本不用担心会有人投机取巧委托100元买入导致成交了,这是不可能的,除非这只转债真的就只值100元。
高于该价格的买入申购全部成交,这是针对某个价格的卖单超级多的情况,所有买入委托高于这个价格的,都会按这个价格成交。低于该价格的卖出申报全部成交,就是今天长汽转债的情况啦,卖出的人挺多,各个价位的都有,但有很多人委托150元买入,所以最终低于150元的卖出委托,都被150元的人买了。
长汽转债这个情况也符合第三个原则“与该价格相同的买方或卖方至少有一方全部成交”,就是委托150元的买单全部成交了——还有人委托150元卖出但没成交,因为150元的买方已经全部成交。
因为有这样的原则,所以大家可以在9:15~9:25委托一个比较高的价格,万一能成交呢。我是反对委托100元的,感觉那样做人太没追求了。
我们在9:15就可以看到价格变动了,这时候是没有实际成交的,只是显示可能成交的价格,随着交易委托越来越多,价格也会有所变动,也会更加趋向实际价格。我们可以根据这个价格来确定自己的委托价格,比如想按市价卖出的,就委托比显示的价格低一点的价格。如果不想卖,又想搏复牌后成交的,就委托一个比显示的价格更高的价格。
为什么要在9:15~9:25委托,因为这个时间下单有时间优势。成交时价格优先的原则为:较高价格买入申报优先于较低价格买入申报,较低价格卖出申报优先于较高价格卖出申报。成交时时间优先的原则为:买卖方向、价格相同的,先申报 者优先于后申报者。先后顺序按交易主机接受申报的时间确定。
交易提示:
7月9日:银轮转债上市,价格在110元左右。
7月12日:弘亚转债发行。健帆转债上市。
7月12日,永吉股份、泉峰汽车和蒙娜丽莎的可转债上证监会发审委的审议会议。
奥飞数据的可转债申请获得了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的审批通过,还要等证监会的核准才能,配债不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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