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家的燃具是坏了才换还是到判废期限就换?
刚才搞卫生的时候,看到我家燃气灶上有这个标识贴:
我现在住的房子是2014年5月底装修好,2014年11月搬进来住的。
我家的燃气灶(品牌老板)和热水器(品牌林内)都是用燃气的,这样算起来马上就要满8年了:这两样当时买的都是刚出厂的。
现在无论是燃气灶还是热水器,都还很好用,没有任何质量问题。
我现在纠结的是满8年的时候要不要换新呢,没有任何质量问题就报废总感觉很浪费。每年煤气公司都会上门来检修的,如果检修合格的要不要换呢?
史密斯的燃气热水器质量更好,价格更贵,是不是也要按国家标准8年报废呢?
我在网上还搜到以下内容:燃具工作人员还提醒,判废年限的时间计算,并不是从用户开始使用燃气器具那天起,而是“从售出之日起”。比如:用户购买了燃气灶具,因为装修、搬家等原因,将灶具闲置了1年,那么,燃具灶具的判废年限也就仅余7年。越是接近判废年限的灶具,燃烧工况越不理想。
网友们对这个8年报废的标准意见挺大的,有网友说:燃气热水器等燃具,燃烧工况不符合标准是必须报废;燃烧工况符合标准还要报废?笑话!国家标准是应而不是必须。
请问一下:你们家的燃具是坏了才换还是到判废期限就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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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水白露碧水白露
我家有亲戚用史密斯的燃气热水器。他说他咨询过,史密斯的燃气热水器的设计使用寿命是15年,他不打算8年就报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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