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转债赎回、回售该扣多少税?
可转债的赎回和回售,看上去其实是一样的行为:投资者持有的可转债还给上市公司,上市公司把钱还给投资者。区别只在于谁拥有主动权,强赎的主动权在上市公司,回售的主动权在投资者。
这里不讨论赎回和回售的差别,只讨论会被扣多少税这个问题。
回售的时候,大部分转债的回售价格是“面值+当期应计利息”,也有一些转债的回售价格是某个特定的金额,比如大族转债回售价格就是103元。
赎回也是相似的情况,一般强赎价格是“面值+当期应计利息”,到期赎回则是某个特定的金额,比如110元。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纳税人取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按月或者按次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
直白地说,就是持有可转债被赎回、回售时,证券公司会代扣20%的个人所得税。
如果是赎回价、回售价是“面值+当期应计利息”这样的价格,扣税很明确,就是当期应计利息的20%。
但如果赎回价、回售价是某个特定的金额,扣税竟然就不明确的了,一直以来有两种扣税方式:
1、面值之外的金额都视为利息,扣20%的个人所得税。比如广汽转债、格力转债、电气转债和航信转债。
航天信息是做税控盘的,在税务方面应该理解比较透彻吧。不管对不对,反正找到的案例中,不少是这样计算的。
2、按当期应计利息的20%扣税。比如九州通、大族转债。
无疑,第二种计税方式对投资者极好,少被扣很多税。比到期赎回价108元,其中最后一年利息是2%,按第一种方式扣税,投资者只能收到106.40元/张,如果按照第二种方式扣税,投资者可以收到107.60元/张,足足相差1.2元/张。
不知道啥时候税务局会出来说明一下。
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本文内容仅供参考。
还没有人回复,赶紧来抢沙发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