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谈科华转债
今天研究了一下科华转债的申报债权要求清偿的事,又上网聊了一下,发现挺多人都发邮件申报了。
有人打电话跟科华生物的人沟通了,但科华生物认为科华转债持有人不能要求清偿,因为他们觉得科华转债募集说明书中已经说了“公司发生减资(因股权激励和业绩承诺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除外)、合 并、分立、解散、重整或者申请破产”,需要召开持有人大会,这次是因为股权激励导致的减资,不需要召开持有人会议,持有人也就不能清偿。也不知道这帮人的语文是不是体育老师教的,居然觉得不用召开持有人会议就等于不用清偿,太天真了。
就算《可转债募集说明书》中白纸黑字写清楚:若公司发生因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业绩承诺或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 股东权益所必需回购股份而导致减资的情形时,本次可转换债券持有人不得因此 要求公司提前清偿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这一段来自《中装建设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这也是没有用的,因为要求清偿或追加担保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赋予的权利,一份《可转债募集说明书》想对抗国家法律,真的太天真了。如果这些条款能有效,那直接写上“持有人必须转股”,可以直接省去关于回售、赎回的所有内容了。
当然,要求清偿并非我们的目的,而是手段,大家当然都希望能够推动董事会提议下修转股价,让转债价格大涨,大家赚钱了,科华生物也就不用担心有人要回售了。
至于科华生物被ST的问题,应该不会对公司有什么太大的利空了,因为最高人民法院在2020年5月份就发布了《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二)》,其中第14条提到:对于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受疫情或者疫情防控措施影响严重的公司或者其股东、实际控制人与投资方因履行“业绩对赌协议”引发的纠纷,人民法院应当充分考虑疫情或者疫情防控措施对目标公司业绩影响的实际情况,引导双方当事人协商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当事人协商不成,按约定的业绩标准或者业绩补偿数额继续履行对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平原则变更或者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应当依法合理分配因合同解除造成的损失。
因此科华生物的天隆公司原股东的仲裁案,大概率只会是没什么利好,不会存在重大利空。也许最大的利空就是等得不耐烦,卖掉然后就涨了。
今天银行股普遍大跌,估计是受最近的停供潮影响,未来一段时间,银行的日子可能也会比较难过了。
2022年7月14日提醒
新债申购和配债缴款:2022年7月14日,拓普转债发行,规模25亿元,顶格申购中签率可能有5%左右哦,务必申购。配债的投资者记得要在交易时间内手动缴款。
即将发行:高测转债2022年7月18日发行,配债股权登记日是2022年7月15日。
即将上市:通裕转债7月15日上市。
最新批复:火星人拿到证监会可转债批文。
最新过会:蒙泰高新可转债申请获得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审核通过。沪深主板企业过会后,取得批文较快,可能一两周就拿到;创业板和科创板企业取得批文较慢,可能要两三个月。
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本文内容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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