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见时刻》—“声名狼藉”的金斯伯格大法官
看这本书的同时在B站上看了金斯伯格大法官的纪录片,两者内容重叠度很高,视频里对她的印象会更直观,更细节——说话轻声细语,审慎而严谨。
她可真的太有魅力了,从早期她身上其实也可以看到很多“普通人”的印记,早期的她,也不是那么善于、热衷于去争取,是时代推着她往前走,而她在每个阶段都把握住“做到最好”,坚定自己的目标和理念,并有策略的去实现她。
她有好多地方都令人印象深刻:
1、日程和精力管理:她的时间是被利用到了最大化;比如她在求学期间,女儿还小的时候,丈夫第一次罹患癌症,在此期间,她除了照顾患癌症的丈夫,照顾年幼的女儿,还要帮助丈夫整理笔记,完成论文。每天晚上两点后才能看看自己的书,也是在这个期间她发现,如果周末稍微睡会懒觉,平时每天只需要睡两个小时就可以。而为了延长自己的生命以实现自己的梦想、为了保持精力以支持高强度日程安排,她坚持锻炼,在八十岁时还可以一口气做二十个俯卧撑。她长时间工作,通常都是到凌晨,孩子们关于妈妈的记忆就是一觉醒来,妈妈在桌子旁阅读案卷。
2、明确目标,重点突出,并持久的推进。或许,每个大人物也不是一开始就知道自己要什么,需要做什么。怀上第二个孩子时,她吸取第一次因为怀孕失去重要机会的教训,遮掩孕肚直到得到第二年合同,感到难堪却无太大抱怨,但女权运动兴起,年轻一代群体的勇气和变化推动着她开始了变化;要做法官也是后面萌生出的选择。当她确定自己的目标,就不再为其他细枝末节浪费精力。比如当她第一次在最高法开庭的时候,很多人建议她去抗议太太的称呼,但她没有,只专注于她在进行的案子。对于写作,她会有意识控制形容词的数量,力求精准的表达,她认为受众是普通人,她明白最高院的判决书对于普通人有什么样的影响,所以更注重其内容的准确、明确。其实,写作是很多工作的基本功,我们通过写作来梳理自己的思维脉络,通过写作来传递思想,来表达想法,写作的风格也要和目的联系起来。
3、讲究策略。从每次的不如预期中总结,比如在弗朗蒂罗诉理查森案后,认识到人的看法的改变不是一蹴而就,而是慢慢发生,后面对目标的推进就不争多求快,而是一步一步慢慢来。
4、证明自己,才能获得认可。作为学生,实力获得老师认可,哈佛法学院和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的老师,在当时女性明显被歧视的职场环境,都尽力为其推荐工作。法官助理工作两年后,各大律所都对其敞开了大门。
5、平衡家庭和工作确实是千古难题,或者说是无解的难题。时间是有限的,其实就是按照重要性去分配、排序的过程。在她和马丁生活的不同时期中,也会根据不同的阶段有不同的侧重,比如她曾为了马丁从哈佛转学,在他在税法律师岗位上拼搏的早期更多照顾家庭;他在她担任上诉法官后,认可她工作的重要性,从纽约搬到华盛顿,动用一切资源帮助她就任大法官,还长期坚持为她做饭,劝她休息。
6、保持爱好。虽然她的行程这么满,工作量如此大,她还终身保持了歌剧的爱好;她也阅读,下班回家的火车上会读,大量阅读的马丁会给她推荐值得空闲时阅读的书。
7、成功本身带有一定偶然性的色彩,得之我幸。即便她经历了那么多,足以证明自己的才能,但她最终走到大法官的位置,也充满了戏剧性的插曲。人最终的成功其实也受到偶然性的影响,真是得之我幸,只能说做到自己的最好,然后坦然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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