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对“欠钱是大爷”的诉讼策略
周末写了一篇法律文章,其中提到借贷或投资的法律问题做了个案例分析。
日常生活中单纯的民间借贷较为普遍,但是在本律师涉及的多起民间借贷案件中均涉及到以投资名义进行的借贷,这时就会涉及到这笔借款到底系投资款还是纯借款的问题:
1、如果系投资款,通常在诉讼中会涉及到被告抗辩系“投资有风险,创业需谨慎的问题”,那么投资款就不会轻易的保本付息,直接按照投资结算款进行返还,但是也会涉及到被告抗辩还未结算的问题,因此原告需要拿出书面证据确定双方是否明确结算,法官才会支持您的诉求。
2、如果系纯借款,尽量通过电子转账交易,保留证据,方便后续诉讼,其次自然人之间的纯借款,基于情谊不方便要利息,但是本律师觉得可以加上一条,后续如不归还,那么本人追偿被告的一切费用如律师费、差旅费等均由被告承担。
3、如果系投资转借贷,通常有些是打着拉你入伙的名义,实际承诺的保本付息,择日支付,这种实质就是转为了纯民间借贷的法律关系,因此按照纯借款进行起诉即可。
不管是投资还是借贷,均应让书面合同先行,所谓的情谊而不好意思签合同,最后维权的时候你才真正的见识到了谁是“大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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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寒律师在成都严寒律师在成都引用 @ 幸运07 @ 幸运07 的话:借款合同很有必要,无论金额大小。还是猪队友借给他表哥,现在人家也是不还(应该是有困难,但是我们也有困难。)不困难也不会问他要。现在整得复杂了一样的,借给大姑姐的都忘了是哪一年借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