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帖:搞笑的事
前段时间有同事续签合同,跟着瞄了几眼。
合同上赫然写着(大意):乙方(员工)主动提出离职,如果甲方(公司)不同意,乙方需要继续服务6个月。
真是笑死人了。这就是堂堂央企?只能说非蠢即坏。
不过,根本没人在意这个问题,纷纷按照公司发的要求,填完合同交上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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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凋花凋引用 @ 门口怎的恁吵 @ 门口怎的恁吵 的话:可能大家想着,如果额外服务6个月,只要正常发工资也成。。如果是免费服务,为爱发电,那就谁爱干谁干吧~如果都想主动离职了,也不会想着再上班6个月了吧。更何况,提了离职还不走,公司怎么可能正常对待员工?绩效不扣光就不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