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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的《婚姻家庭编解释二》,三观超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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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by   byby 2025-01-17 11:00 阅读(851)

最高法出台的这个《婚姻家庭编解释二》2025 2 1 日起施行。

有几个规定,整个看下来,还是跟紧热点、三观很正的。

比如

1、重婚就是无效,不能补正

比如跟A领证了,又跟B领证,后面A去世了,或者跟A离了,那跟B的婚姻重婚就是重婚,不能自动变成有效的婚姻。


2、用夫妻共同财产打赏主播,另一方可以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或者离婚的时候,可以请求打赏的一方不分,或者少分财产。

有兴趣的可以看下法条

第六条 夫妻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在网络直播平台用夫妻共同财产打赏,数额明显超出其 家庭一般消费水平,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可以认定为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和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的“挥霍”。另一方请求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或 者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请求对打赏一方少分或者不分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3、给小三的赠与,另一方可以主张撤销。

做小三的风险高了,被人玩个三五年,送房送钱,回头原配直接申请撤销,直接被白嫖。

同时违反夫妻忠实义务,找小三啥的,分配夫妻共同财产的时候可以主张过错方不分或者少分。

法条:

第七条 夫妻一方为重婚、与他人同居以及其他违反夫妻忠实义务等目的,将夫妻共同财产 赠与他人或者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处分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主张该民事法律行为违背公序 良俗无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并依照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处理。 

夫妻一方存在前款规定情形,另一方以该方存在转移、变卖夫妻共同财产行为,严重损害夫 妻共同财产利益为由,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规定请求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分割夫妻 共同财产,或者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请求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少 分或者不分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4、关于骗婚的,如果婚前房产加名字了,结婚时间比较短就要离婚,如果给房子一方没有重大过错的,房子还是要判决给给予方的。

还有婚前房子答应加名字,还没办过户,也不一定房子就不是你的,房子已经过户了,也不一定真的妥妥的囊中在握了。法院还要综合考虑共同生活及孕育共同子女情况、离婚过错、对家庭的贡献大小以及离婚时房屋市场价格 等因素...

法条是第五条,太长不贴了。

5、还有父母给孩子买房,或者双父母共同出资,法院可以判决房子归全款的一方所有,或者按出资比例所有。另外法院还要综合考虑共同生活及孕育共同子女情况、离婚过错、对家庭的贡献大小以及离婚时房屋市场价格 等因素,判决房屋归其中一方所有,并由获得房屋一方对另一方予以合理补偿。

法条是第8条

总体来说,《婚姻家庭编解释二》法院的自由裁量权更大了,然后感觉更公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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