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续签无固定期合同的维权之路
很久没上她理财,是因为前段时间一直在跟公司搞。事情是这样的:
我从09年进公司,已经近6年,期间签过两次3年期的劳动合同。14年生娃后,公司经营不甚理想,我所在的部门原本是公司最稳定的部门,由于不是创收部门,领导考虑到需精简人员以降低成本,可是我们部门女人多,怀孕的怀孕,产假的产假,能下手的对象不多,而我是今年6月份第二次合同期满,很快将面临续签无固定期合同,所以公司不愿意和我续签。
公司如果是经营方面出现困难,不想跟我续签也是没办法的,可是!我们领导居然丝毫不跟我提赔偿!先是提前3个多月叫人事突然找我谈话,说我的职位“没有了”,让我“赶紧找下家”,而公司会支付我“到合同期的3个月基本工资”。注意,这里基本工资不包含绩效奖金,其实我们的绩效奖金也就是当时所谈薪资的一半(我的工作性质不跟业务挂钩,是没有绩效这种说法的,其实就是公司变着法少交金,多扣钱)。我当时有点懵了,我说我暂时找不到工作,我继续在这里上班做事,你也给我基本工资?人事居然回答“是的”。我火大死了,这不就是明着赶我回家嘛!
回家后我立即咨询了在外企做过人事的朋友,当初她是因为怀二胎被公司终止续签,但公司给她两年薪水的赔偿。同时我也去劳动部门咨询了相关法律法规,得出结论:我们公司的做法就是欺负员工不懂劳动法,忽悠我自动离职或者跳槽,就可以不用支付赔偿金。我之所以在这个薪资待遇都很一般的单位做这么久,主要就是觉得比较稳定,加上孩子还小,自己年纪却不小了,外面又没有什么资源,签无固定期合同当然对我是最有利的。如果公司不愿意续签,那么必须给我满意的赔偿,否则我继续照常上班做事,公司无权在合同期内阻止我履行劳动义务,更不能克扣我应得薪水。
各位如果将会面临续签合同问题的姐妹记住了:
只要是08年以后,连续与公司签订两次劳动合同的,第二次合同期满,可以要求公司签订无固定期合同。如果公司不愿意续签,最低赔偿金为N(工作一年算一个月,不含税、未扣金的薪水,计算标准为倒推一年的平均工资,包括奖金和现金福利)。
如果公司在第二次合同期内无理由提前终止合同,赔偿金为2N(即N的双倍)。随意换岗降薪、故意不安排工作、长期未支付足额薪资这种都属于违法违规,可以向劳动部门提出仲裁。
如果公司在第二次合同期内与员工协商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最低赔偿金为N+1,但员工可以酌情要求更多赔偿,后来我就属于这种情况。
气人的是,最初经过几次谈判,和人事谈,和工会行政谈,最后抠门老板来跟我谈,透露的意思都是公司连最低赔偿金都不愿意支付给我。这就是一个号称正规的国企背景的公司对待老员工的态度!胶着了两周时间(期间公司领导还假意同意和我续签,其实是缓兵之计),我连律师事务所都去咨询过了,做好了打官司的准备,死死咬住我要续签无固定期合同(公司恰恰最不愿意续签),我们老板居然暗示我就算留在公司也会以各种名目让我很难受,事情到了这个地步,继续留在公司真的很没意思,但是赔偿是必须的,公司开的条件我不能接受(还是想我做到合同期满自动离职,想得美),最终的突破口是我在和老板谈的时候用手机录音,虽然最后被他发现,恼羞成怒说“这种录音没有用,我不会承认!”但之后人事跟我谈赔偿的时候态度明显软了很多,最后我和公司以N+4的赔偿金了结此事(现在想想有了这把柄,其实要求2N也是可以的,当时公司急于要在月底前赶我走,但我实在不想跟恶心的领导搞了)。这次赔偿可以说对我们公司来说是破天荒的,之前我的上司就是被挤掉位置被迫走人,如果他当时强硬,得到的赔偿要比我多的多。
最后签协议的时候,公司还跟我设了两个很恶心的陷阱:
1,忽悠我赔偿金要交税,让我提供消费发票。拜托,我又不是好几十万的赔偿,劳动法规定,赔偿金不超过本市平均工资的3倍无需交税。
2,在签协议的时候让我签写离职报告。太阴险了!如果我写了离职报告并签名,就代表我是自动离职,公司可以翻盘不赔偿一分钱,而且我失业后也领不到失业保险金。
所以告诫各位,如果碰到这种不正规的公司,或者是死抠的奇葩领导,一定不要被吓退,要拿起法律武器,维护劳动者的权利。
收藏了,绝对的干货
感觉部门里最恶心的就是人事部,正一婊子部门
请问最终的N+4 是你提出来的么?比N+1多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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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人情味的老板最恶心。。
我们公司去年用这种不安排工作的方法,逼走了30多个员工,想起来也心寒
遇见这种公司真能气死人。现在人普遍法律意识淡薄。真的该拿起法律武器维权才行
坚决支持维权
我提出2N,公司说N+2,最后讨价还价得出的结果。
我们不是不安排工作,而是工作其实还挺多。谈判期间我仍然还在做手头的工作。两个产假的同事不在,我们已经有点人手不足了,但老板仍然想减员,把多出来的工作量加到剩下的人头上,最好再逼走几个。
n是6是吗?就是你要求12,公司想给8,最后给了10个月工资?
最低赔偿金为N(工作一年算一个月,不含税、未扣金的薪水,计算标准为倒推一年的平均工资,包括奖金和现金福利) 这个是怎么算的? 我怎么没懂啊? 可以举个例子吗?
工作满一年就要赔偿一个月工资,不满一年赔半个月。假如你工作了5年,公司炒掉你,那么公司就要赔偿你5个月的工资。每个月的工资标准是你上一年的每个月平均工资。假如你上一年年工资6万(包括年终奖,津贴补贴奖金),那个每月平均工资就是5千。公司总共要赔偿5千x5个月=2.5万。
我08年来的公司,这中间都签过三次合同了。最近两年我们公司也有裁员的,但从没一个人这样维权,最多的估计就是公司顺利给结了工资,好的话会给个百十块钱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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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干货,收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