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扣我的钱(离职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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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时,怎么计算自己的薪酬,使自己不受到损失?竞业限制金、补偿金、赔偿金各是什么,各自出现在什么地方,如何计算?此篇为小二总结的《别乱扣我的钱(在职篇)》的下篇,介绍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关系时,该关注的几个方面。首先介绍离职时,员工可能会接触到的名目:
员工提出的离职情形
员工提出的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提前30天书面通知单位或试用期员工提前3天通知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被迫离职,即单位有过错的情况下,也就是单位存在着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的情形的,员工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违法解除,即员工未按法律的规定予以解除合同。
法条链接: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包括了单位提出和员工提出协商一致两种情况。单位提出协商一致解除合同,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而员工提出协商一致,则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根据离职员工在公司的时间进行计算,经济补偿金=离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N(在公司年限)。
2.员工提前30天书面通知单位或试用期员工提前3天通知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如不存在员工被迫离职及单位违法解除的情况,此情形员工离职,只需正常核算薪资,代扣五险一金、个税及判决确定的抚养费、赡养费。
3.员工被迫离职
在公司管理越来越规范的时候,离职员工一般都会根据“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来主张被迫离职。绝大多数地区的司法口径(不包含深圳地区)是:劳动者以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为由请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不予支持。单位未按规定的险种为劳动者建立社会保险关系,劳动者请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应予支持。
如果单位以前确实存在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情形,但在劳动者提出被迫解除劳动合同前已全部发放,用人单位以实际行动纠正了违法行为并及时修复了损害后果,这种情况下就不支持经济补偿金。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4.员工违法解除
先看一下,员工在离职时,法律允许单位扣工资的情形:个税、社保、判决确定的抚养费、赡养费以及赔偿单位的经济损失,以及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劳动者可以承担违约金情形的2种情况: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劳动者违反培训服务期约定。如果劳动合同约定“员工未提前一个月通知解除合同,需要扣一个月的工资”,根据上述的规定则是无效的。
个税、社保、判决确定的抚养费、赡养费都有现成的规定或者比例,那么经济损失如何确定?如果用人单位在不违法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赔偿内容的范围:如办公用品(发放或领取物品时有签收表且明确物品的价格);临时替代人员支付的报酬。那么单位要求员工赔偿这些损失,是很容易举证的。
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违约金:
首先理清两个基本概念:
竞业禁止:《公司法》第149条规定,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自营或是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
竞业限制:《劳动合同法》第23条第2款规定,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是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限制时间由当事人事先约定,不超过两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
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的,平均工资的30%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由此看出,违反竞业限制的违约金是由双方约定的,并且在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后,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继续履行竞业限制义务,劳动者是要继续履行的。
劳动者违反培训服务期约定的违约金
《劳动合同法》中规定: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进行专业技术培训,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现在,我们用图表总结一下:
其他问题
年终奖
劳动者如果在年中离职,年终奖争议较大:
劳动者想要获得年终奖,需要具备三个条件:1、公司有发放年终奖的事实;2、劳动者有资格获得年终奖;3、劳动者应得的年终奖数额。这三个条件中,因年终奖不是每月固定发放的工资项目,应由主张年终奖存在的一方承担举证责任,即第1个条件是由劳动者承担举证责任的。可以是公司的规章制度,也可以是其他同事年终奖发放的银行明细。
第2、第3个条件,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的规定,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所以,劳动者是否有资格获得年终奖及获得的数额,属于公司掌握管理的证据,应由公司承担举证责任。
我是小二,欢迎探讨。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
2.不签劳动合同以及加班请保留证据,必要时维护自己权利;(证明自己是该公司的员工,工资条、银行流水、工作牌等)
我们公司的劳工合同就是为了应付检查的
未休的年假可以折算成经济补偿吗?
被解职的时候没有休完呢?
有朋友在私企工作三年了没有交社保,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每周工作六天,但工资条上显示的出勤天数是22天,现在她打算离职了,请问她这种情况能向公司要求经济补偿吗。
年终奖了,希望能拿到年终奖再离职。
这个可以离职后再申请劳动仲裁吗,她不想在职的时候跟公司撕破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