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愉》:理性和激情,不可兼得
人类学家,我似乎从来没有听过相关的介绍或看过类似的研究,听起来这个领域离我很遥远,但莉莉·金在她的《欢愉》这本书里,用故事的形式,向我们展示了人类学家的生活及研究。看完这本书,我对人类学家有了一定的了解,同时又由衷地敬佩他们。
莉莉·金,美国作家,毕业于北卡罗来纳州教堂山分校英语文学专业,雪城大学创意写作硕士,在多所大学教授英语和创意写作。 她的作品曾多次获奖,《欢愉》是她的最新作品,曾登上《纽约时报》书评版封面,入选“全美书评人协会奖”短名单,获科克斯书评奖、新英格兰图书奖,并被多家著名媒体评选为“年度好书”。
这本“年度好书”是基于美国著名人类学家玛格丽特·米德的真实故事而虚构而成的,为什么是“真实故事”,又是“虚构”呢?作者莉莉·金在鸣谢部分写到,这本书最初的灵感来自传记《玛格丽特·米德的一生》,以及她后来读到的所有关于人类学家玛格丽特·米德、里奥·福琼和格雷戈里·贝特森的书籍,借用了他们1933年在当时还被称为“新几内亚领地”的塞皮克河流域共同生活几个月的这段经历,但讲述的故事是另外的,所以《欢愉》这本书既是真实故事,又是虚构小说。
《欢愉》的故事情节很简单,内尔、芬这对人类学家夫妻将他们的蜜月旅行定于新几内亚的原始部落,同时开始新的人类学考察。在他们的研究毫无进展,并打算前往澳大利亚时,他们遇到了同在新几内亚考察的人类学家班克森。班克森邀请芬夫妇前往自己的考察区域,并为他们挑选了适合他们的部落,在一来二去的交往中,他们开始探讨人类学的新理论,在知识的碰撞中,三人之间的感情变得微妙,最终深陷情感的漩涡不可自拔。最终的结局有些悲惨,内尔在海上大出血而亡,芬不知去向,留下班克森孤独一人,一如之前的他。
在书的开头,我以为这本书是以第三人称的形式在呈现,在看到第一章结尾处出现“我”的时候还挺迷惑,这个“我”到底是谁?看到第二章我才明白,莉莉·金是以班克森的视角展示了整个故事的发展,可能考虑到单人视角的局限性,她在行文中,又以内尔日记的形式弥补了班克森叙事的视角,让故事的情节更丰满,更完善。正是这种独具特色的结构,加上莉莉·金用文字塑造出来的美感丰满了故事的框架,让整个故事的节奏感非常棒,同时也更具吸引力。
当然除了故事情节的吸引力外,书中对人类学家研究的描写也给我留下深刻的印象。他们三人虽然都是人类学家,但却是在使用不同的方式做研究:内尔经常以一个采访者的形式去观察、记录这些部落里的人和风俗;芬是将自己融入到当地人之中,他的兴趣在于体验,在于行动,他帮塔姆部落的男人们造船,试着跟当地的人打成一片;班克森则是从旁观者的角度去观察这些部落的生活习惯和风俗人情。
三个不同的人在面对学术研究时,是同样的专注。在描写海伦寄来书稿那一段,他们三人废寝忘食,沉醉在海伦的书稿带给他们的震撼和启发中,语言交流和思维碰撞,让他们感受到了更深层次的欢愉。
在我看来,在他们的这段三角恋情中,可能更多的是同为人类学家的惺惺相惜,但感情容不下第三人,所以故事的结局并不那么美好。故事毕竟是故事,我们要做的是在审视他人生活的过程中,发现自己。
“故事毕竟是故事,我们要做的是在审视他生活的过程中,发现自己。”喜欢这句。
相当于泛泛地了解了一个职业,哈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