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hbelle读书18-03】杀死一只知更鸟
《杀死一只知更鸟》这本书在1961年获得普利策奖。据说是奥巴马公开送给他女儿的一本书,被宣传为“良知启蒙”,读完以后,确实是本经典的好书。全书以一个小女孩斯库特的视角来描述,语言浅显易懂但内容却发人深思。能够从孩子的口吻把社会最深层的矛盾写的栩栩如生,可见作者的文学功底是相当高的。
首先介绍下当时的社会背景,故事发生在1935年的美国,虽然林肯早已签署了《解放黑奴宣言》,但当时的美国特别是南方,还残留着种族歧视观念。由于南北战争的教训,大多数美国人已经摈弃了对黑人的歧视,但仍有部分固执的美国人坚持称黑人为“黑鬼”,不肯放弃他们固有的观念。而故事的发生地就在美国南方的一个小镇—梅科姆镇。
小说通过一系列扣人心弦的故事,反映了三十年代美国南方小镇的多重矛盾。有两条主线,一条是关于有精神问题的怪人拉德利的故事;另一条是黑人汤姆被诬告,由斯库特的父亲阿蒂克斯为其辩护的故事。两条线貌似无关,却紧扣一个主题,最后在小说的结尾天衣无缝的结合。这两个并行的故事也是故事为什么名叫《杀死一只知更鸟》的原因,斯库特和哥哥杰姆得到了气枪作为圣诞礼物,阿蒂克斯教导他们说,“可以用枪打别的鸟,但是不能打知更鸟。因为它们只是唱歌,从不给别人添乱”。可以说知更鸟就是善良、无邪的象征。而两个故事主线的受害者:淳朴乐于助人的黑人汤姆,和数十年不出家门的邻居拉德利,都因为自己无法控制的原因,一个是因为肤色,另一个是精神疾病,无法被主流社会所容。汤姆甚至因此丧命,他们就是社会中的知更鸟,却不能避免受压迫的命运。而以阿蒂克斯为代表的一群富有正义感的普通人,在日常生活中时时刻刻为了这些知更鸟在和社会的邪恶、虚伪做斗争。虽然他们很多时候是失败的,成不了马丁路德金那样的英雄,但正是因为有了阿蒂克斯这群人,邪恶才从社会中一点点的被击退。
阿蒂克斯无疑是书中的正面主人公,他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南方人,为自己的传统而骄傲,为自己的身世而自豪,但他和周围绝大多数人的区别在于,他的真诚、善良并不局限在自己的圈子里。而是不分黑人白人、有钱人、穷人。他的品行无论是在法庭里还是大街上都是一致的。当他遭受口水、甚至人身的攻击,都能从容的面对,这都是因为他的良知。他明知为汤姆辩护的官司不会赢,还是选择站在了正义的一方。他对女儿说:“不能因为我们在此之前已经失败了一百年,就认为我们没有理由去争取胜利。这世上有一种东西不能遵循从众原则,那就是—人的良心。”
作为一个父亲,阿蒂克斯尽他所能去爱和理解每一个人,并以此来教导孩子们。而且他知行合一,更多的时候他用自己的行为影响着两个孩子。他从不逃避问题,他说“孩子会敏锐察觉你在逃避问题,回避只会让他们糊里糊涂。”他在面对偷听的孩子时,不是责备,而是给他们解释。他也明白孩子三观形成的重要转折处,给予及时引导。书中的斯斯库特、杰姆不过10岁左右,已渐渐在阿迪克斯的指引下形成了较为完整且令人羡慕的三观。
邻居杜傅斯太太在思斯库特和杰姆经过她家门口的时候经常恶语相向,阿迪克斯宽慰杰姆:“她是个老太太,还生着病。你昂着头,拿出绅士的派头。不管她对你们说什么都不要气急败坏。”并且告诉孩子们杜傅斯太太是个勇敢的人,在临死之前戒掉了吗啡,不亏欠任何人,也不依赖任何东西。当坎宁安先生差点伤害到阿蒂克斯的时候,阿蒂克斯还是告诉斯库特:坎宁安先生本质上是个好人,他只是和我们所有人一样,有自己的盲点。他愿意去相信人性,“当你最终了解他们,你会发现,大多数人都是好人”。
书的结尾,作者以镜头快闪的形式,从拉德利的视角描述了整部小说三年内发生的情节。“夏天,孩子们表演着他们自己编的古怪小戏;秋天,这两个孩子在杜博斯夫人房前的便道上打闹;冬天,两个孩子在他的前院门口冻得发抖。夏天,他看到他的孩子们忧心忡忡;又是秋天了,阿瑟喜欢的孩子们需要他的帮助。”小女孩斯库特送拉德利回家后,站在他家门口回忆着,那一刻,她才真正理解了原本以为是“怪物”的拉德利。也真正明白了阿蒂克斯说的那句话:“除非你穿上一个人的鞋子,像他一样走来走去,否则你就永远无法真正了解一个人”。无辜善良的知更鸟们,正需要他人的理解,也需要社会的包容,而不是被那些有形或隐形的偏见所射杀。理解他人、尊重每个人的选择,在今天,仍值得我们谨记。
每个时代都有当时的局限性,每个人也有自己的盲点,但我们可以做到的坚守自己的内心正义的原则,去宽容、去理解、勇敢去做自己认同的事情,即使在历史的长河中是微不足道的力量,也是值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