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社会保险那些事儿
一个国家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与否,关系到一个国家的发展、稳定,更是人民生活幸福感的体现。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可以从医疗、生育、失业、养老等维度方面保障人民的基本生活。
最近,国务院关于社保问题又有新的大动作,将于2019年1月1日起,社会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等)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这一举措使职工权益,特别是企业职工得到了最大化的保障。
由规定变为强制,可以解决部分企业缴费基数不实等问题。
根据社保规定,职工当年缴费基础一般以上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为个人缴费基数。如果工资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60%,则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缴纳;如果工资超出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00%,则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缴费。
但实际情况是,很多企业为了节约公司成本,并不会按照实际工资缴纳社会保险,仅以当地最低标准来缴纳。表面上员工到手的钱变多了,但实际是损害了更长远的利益。
如果是由税务部门征收,变相的成为强制征收,企业就会按照实际工资缴纳,使更多的员工长远利益得到保障。
社会保险关系到每个人的社会保障权益,具体包含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共五项险种,涉及到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
基本养老保险
采用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企业缴费比例为企业工资总额的18%左右,职工个人缴费费率为8%,退休前,最低累计缴费年限需满15年,退休后方可领取。
如果对连续缴纳社保有要求的城市,如果断缴,则需要重新计算连续缴费年限。
退休可领的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个人账户养老金=实际缴费工资累计额的8%÷(预期平均寿命-退休年龄)×12
通过上面的公式不难看出,个人缴费时间越,工资收入和所在地区的平均工资,都可以影响退休后养老金的收入。
基本医疗保险
同样采用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用人单位缴费一般为职工工资总额的8%左右,个人缴费为本人工资的2%,最低累计缴费年限,男性需缴满25年,女性需缴满20年,退休后才可继续享有终身基本医疗待遇。
如果医保缴费中断在3个月内,共有3次补交机会,补缴后仍然算连续缴费;如果中断3个月以上,或是3个月内的第4次补交,都需要重新计算医保的连续缴费年限。但也有部分城市有特别规定,断缴后,不能补交。
工伤保险
劳动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遭受意外伤害或职业病,并由此造成死亡、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给予劳动者及其实用性法定的医疗救治以及必要的经济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这种补偿既包括医疗、康复所需费用,也包括保障基本生活的费用。
工伤保险的保费均由企业缴纳,实行行业差别费率,征收标准为企业全部职工工资总额乘以行业差别费率,目前平均工伤保险费率一般不超过1%。
失业保险
失业保险是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进而保障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促进其再就业的制度。它必须满足条件,才可领取失业保险金;1.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2.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如果是主动辞职,是无法领取保险金的。
失业保险的保费同样由用人单位缴纳,所交比例为,单位部分: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缴纳,职工部分:本人工资的1%缴纳,领取时必须满足缴费满1年以上。
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费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及其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生育保险
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二是生育医疗待遇。主要保障内容为:
1、生育医疗费
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业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
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它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
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
2、生育津贴
女职工依法享受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已参保的男职工按规定享受的看护假假期津贴,以所属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规定的假期时间计发。
企业缴纳生育保险费,各地区缴费比例不慎相同,但一般不超过工资总额的1%缴纳,需交满1年后方可使用。
社会保险是居民生活的基本保险,既然是最基础的,那么就说明还不完美,如果希望拥有更多的保障,还需要与商业保险相结合,这样才能最大程度的保障社会生活中的各项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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