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零花钱
其实,我有考虑过零花钱的含义。百度上是这么定义的:监护人定期发给被监护人超出生活必须部分(如健康饮食、学费、住宿费、医药品费等)可自由支配的钱。
首先,我和老公不是监护人和被监护人的关系。
其次,老公自己赚钱自己花。当然,大部分还是花在孩子身上。
再次,我老公每个月花掉的钱都是用于生活必须部分,比如外卖,手机充值等。除了那些用于生活必须部分的支出,他没有其他可自由支配的钱。其实也没限制他用钱,只是他也确实不爱花钱。
我对零花钱最初的印象就是初中寄宿时父母每周给的20元生活费,用不完可以自己攒着。零花钱应该是定期发放,用不完也可以自己攒着的那笔钱。
综上,我觉得老公每个月领的都是生活费,而不是零花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