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陌离读书笔记】之14:读《布鲁克林有颗树》
选到这本书读纯属偶然,在读书群里面看到好几个姐妹都在讨论读了这本书,一时兴起,就搜了一下,发现还不错,就很愉快的加入了待读书单。
这本书写的是二十世纪初期,在纽约的一个叫布鲁克林的地方,那里住着各国的移民,而主人翁弗兰西的祖父母和外祖父外祖母也是移民,而弗兰西和弟弟则属于新一代的美国人。她们生活在物质条件相当贫瘠的年代,漂亮的妈妈凯蒂靠给人家打扫房子来换取住处和佣金收入,而父亲约翰尼则是一个打散工的歌唱侍者。父亲英俊潇洒,能歌善舞,好喝酒,能够迷倒一大片的姑娘,但是唯独缺少的是养家的能力。
但是父亲是一个穷困但是却很快乐的人,心态好,能够把快乐带给别人,随时都很注意自己的形象,哪怕家里面很穷,但是衣服总是要烫得很工整,没有钱买衬衣,就买假的一次性的衬衣领子。通过书本,都能够感受到这是一个对生活充满着热爱的人。
弗兰西是一个很有想法的小姑娘,喜欢读书,希望将字母从A到Z的所有书都能够挨着顺序读一遍。每个星期天的下午,她会拿着借来的书,藏在树荫里,看书,做梦。虽然其余很多的时候,她们的日子都过得很穷,但是想到周天的那点惬意,让周一至周五的穷困都变得没有那么痛苦了。
弗兰西的有想法,还体现在当她因为意外发现一所漂亮的小学以后,她为了能够去那所小学读书,宁愿每天奔跑在路上,因为她喜欢那个学校里面的环境,喜欢那里的校长,也喜欢那里的老师。有的时候想想,有多少人,能够为了自己的理想,而去坚持。
书里面还有一个细节打动了我,就是弗兰西并不是很喜欢喝咖啡,但是母亲凯蒂却每次都给她冲一杯,然后她喝不下之后,就会去倒掉。弗兰西的姨妈们都说她这样太浪费了,但是母亲凯蒂却说:没关系的,至少我们还有东西可以倒掉,这样会让我们产生一种其实我们也不是特别穷的感觉。现在我们常常会说穷养的孩子,根子里面都是穷的,所以格局很小。而在这一点上,感觉二十世纪初的凯蒂,真的是一个很有智慧的女子,虽然家庭条件不好,但是至少,她会让孩子们觉得,自己不是那么的穷。
弗兰西是一个有了目标,就会去努力实现的人。这一点,也体现在她和弟弟都面临上高中的时候,因为初中毕业以后,弟弟和弗兰西都拿到了工作证,都可以上班挣钱了。到了快要上高中的时候,弗兰西特别的想去上高中,而弟弟尼雷却很不愿意去读书,想继续工作。但是母亲凯蒂却坚持让尼雷去读书,哪怕弗兰西哭着说妈妈偏心,更爱儿子。其实这是因为这个母亲更了解自己的女儿,因为她和女儿弗兰西太像了,而儿子尼雷则和死去的丈夫约翰尼更像。在生产第三个孩子,几乎要死掉的时候,她对着女儿吐露了心声,说儿子本来不喜欢读书,如果停了他的学,他永远都不会再回去。“而你不一样,你会拼,会斗,你还会回去的,就如同太平梯那里的那棵天堂树。”
这本书里面的母亲凯蒂,真的感觉是一个睿智,豁达的母亲。在丈夫去逝以后,依然决定生下孩子(当然,也有可能是因为他们的信仰不允许堕胎,没有仔细去研究过)。在酒吧老板为了帮助她们,故意还钱给她的情况之下,她坚决不受。只不过,她接受了让两个孩子过去上班的建议。
在小说里提到,人们对待自己贫困的背景通常有两个办法:一个通过自身的艰苦出了社会底层的人,通常有两个选择。脱离当初环境后,他可以忘本wb也可以在走出这个环境之后,永不忘记自己的出身,对残酷拦中不幸落下来的人充满同情,充满理解。而弗兰西,刚好属于后者,在她母亲后来与一个警官结婚后,她不忘回到糖果店,买下一个毛绒玩具,给某个幸运的穷孩子一次摸中大奖的机会。因为她从小就希望能够得到一个毛绒玩具。
这两年,整体经济大环境不是特别好,至少我身边的人,都说生意越来越难做,钱越来越难挣。现在看这部小说,有一种忆苦思甜之意味。也让我想起自己生活的物质生活贫瘠的童年。只是我相信,一切都终将会越来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