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招聘写明“不招有纹身”,网友炸了,这算“就业歧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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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则“不能有纹身”的招聘信息,引起网友热烈讨论。
某地铁公司发布招聘信息,针对维护保障检修工、多职能队员、车站值班员等岗位招纳百余人。其中,该公司在“车站值班员”这一岗位的应聘要求中明确写道“不能有纹身”,这一规定引起不少网友的讨论。
点赞最高的回复是:这明显不算歧视!只有拒绝先天或者后天不可抗拒形成的因素才算歧视。纹身是你的权利和自由,不录用是我的权利和自由。
你觉得“不招有纹身”的算职业歧视吗?
你在求职的时候经历过“身高、体重、年龄、性别、户籍、婚育等”方面的职业歧视吗?
我在目前的公司已经即将工作满15周年,目前为止求职的时候好像还没有经历过职业歧视。不过我很有自知之明地知道,我现在要出去找工作的话,肯定会受到年龄的歧视,因为现在很多单位的招聘年龄要求都是35岁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