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例“个人破产”案:214万债务只还3.2万!3年后恢复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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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负债累累怎么办?是不是一定要砸锅卖铁、父债子还、夫债妻还?不不不,如果你是“诚信而不幸”的债务人,也不愿当“老赖”,还是会有大门为你敞开。
个人破产制度开始试点破冰。
10月9日上午,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平阳县人民法院召开新闻通报会,通报全国首例具备个人破产实质功能和相当程序的个人债务集中清理案件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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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新闻一出,引来网友们的热议。
1、214万债务只需还3.2万!3年后恢复信用,还有这好事,这真是老赖的福音呀!
2、个人破产中,若许可免责被滥用,有可能诱发恶意逃废债,诱发道德风险,损害破产程序的公平受偿。
3、评论区这么多人都是有钱外借的主?如果这个是行业请重新评估风险。有钱不还称之为赖,确实无偿还能力被逼跳楼或者犯罪并不是立法希望达到的目的。法律的目的是在保护诚信确无偿还能力的债务人,至于恶意破产逃避债务就像是魔道斗法翻不了天。
4、我看有人担心说老赖的问题,其实我认为这都过于己人忧天了,现在大数据时代还怕你隐瞒吗?除非你真的就只停留在80-90年代的消费习惯才有可能做到隐藏自己。你看我办了个营业执照都还没拿到证,狂轰滥炸的售后服务就接踵而来,你还有机会躲吗?
5、反正我是不敢借钱给别人了。
你如何看待个人破产法呢?你还会借钱给别人吗?
如果大家都是诚信之人,个人破产法是一个国家文明程度的标志,只是现实中老赖并不少见。
我一直的原则是不轻易开口问别人借钱,也不轻易把钱借出去。
以后会不会借钱给别人,这个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一个是看对方是谁,比如直系亲属那肯定是必须借的;还有一个看金额,决定借出去,就做好这笔钱收不回来的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