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个人年终奖的计税方法
1.新 政 原 文
财税〔2018〕164号中第一条规定:
(一)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本通知所附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以下简称月度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
2.两 种 情 况 举 例 详 细 分 析
① 如果是2019年1月1日以后取得年终奖,选择按年终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
(1)假设当月工资交税
例1:2019年1月居民纳税人小李收到年终奖37000元,当月工资10000元,减除费用5000元,三险一金1000元,赡养老人扣除2000元,那么当月需交个税:
工资薪金部分:10000-(5000+1000+2000)=2000元,见下表1,适用3%税率,
2000*3%=60元;
表1: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适用)
年终奖部分:找税率:37000/12=3083.33元,见下表2,适用10%的税率,210的速算扣除数,
37000*10%-210=3490元
表2: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
当月个税合计:60+3490=3550元
(2)假设当月工资不交税
例2:2019年1月居民纳税人小李当月工资6000,其余条件同例1,当月需交个税:
工资薪金部分:6000-(5000+1000+2000)=-2000<0,不交税;
年终奖部分:找税率:37000/12=3083.33元,适用10%的税率,210的速算扣除数,(表2)
37000*10%-210=3490元
当月个税:3490元
特别提示:此处,月工资小于扣除部分(2000元),计算年终奖时,找税率将不再扣除。
②如果是2019年1月1日以后取得年终奖,选择并入综合所得计税:
(1)假设当月工资交税
例3:沿用例1条件,当月需交个税:
(10000+37000)-(5000+1000+2000)=39000元,适用10%的税率,2520的速算扣除数,(表1)
39000*10%-2520=1380元
(2)假设当月工资不交税
例4:沿用例2条件,当月需交个税:
(6000+37000)-(5000+1000+2000)=35000元,适用3%的税率,(表1)
35000*3%=10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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