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把夫妻在工地上挣钱供的房子过户给即将结婚的独生子和媳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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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来公司的路上,刷到一篇引来热议的网友投稿。
大意是51岁的我,独生子26岁,本打算今年结婚的,但是因为房子的事情,女朋友要闹分手。
我和丈夫前半辈子都是在农村里种地,后来跟着村里包工头到城里做建筑工,吃住在工地里。了。儿子大学毕业后,我们用了半生积蓄在城里首付买了一套房子,名字是写我们的。平时月供我们负责,但是儿子偶尔也会给钱我们,因为装修我们还欠一小部分钱。
后来女方提出了一个问题,要求房子过户到她和我儿子名下。这是我从来没有想到的问题,我原想有了房子,儿子结婚就不会被嫌弃被要求买房了。没想到还有要求过户这个问题。退一万步来说,如果万一他们婚姻不合,离婚了我们房子也没了?或者她不喜欢和我们住一起,那我们住哪里,回老家吗?我接受不了这些未知的情况,心里很乱,没有安全感。
我心里确实不同意过户的,但是现在女方闹分手,不肯结婚。儿子现在心里也难受,再买一套房目前经济又不允许。过户后我们老年生活无法保障,不过户我又觉得对不起儿子,如果他真的分手了,我就真的成了罪人,亲手毁了儿子的婚姻!
结婚买房好像成了结婚的硬性要求了,对于文中网友阿姨的情况,引来网友们的热议。
大部分网友都不赞成去过户:
1、是你们挣的血汗钱,买的房子,当然不过户,你未来儿媳妇太心急了吧,目前你们二老还在呢。
2、如果你儿子女朋友因为房子不过户的原因分手,这种女孩绝对不能要来做儿媳妇!
3、有本事小两口自已买房,不要算计老人的,年轻人的双手干什么,没房自已挣钱买才算本事,如果这女孩真心嫁给你,就不会这么说要把房子过到名下,说明这女孩嫁的你的房子,不是你的人,象这种爱咋咋地,不结婚也吧,难招待。
考虑到双方情况的:
站在一个女孩的角度去考虑,房子有房贷,结婚后需要一起还贷,但是如果万一离婚的话,房子还没自己的份,所以要求过户也可以理解!但是站在男方的角度,房子是父母一辈子的血汗钱,过户给儿媳,也没有保障!所以最好的办法就是跟女方保证,以后房贷父母还,不用他们负责!如果女方还是闹,那就这样吧,只能说对方三观不正!这种媳妇不娶也罢!
支持女方的:
1、其实换着女孩子讲,你们一家人拼了命买了房子,她嫁你们家几乎也没钱了,房子和她半毛线关系都没有,然而你家开支紧张她挣钱还是要拿出这个家用,试问,如果离婚女孩能得到什么?
2、可能是站的角度不同吧,首先贷款的房写的老俩口的名,儿子偶尔会给钱还代,装修款还欠了一小部分,老家残破也无钱修了,那么就意味着婚后要住一起,这个怎么说呢?说实话吧,这个条件找女朋友真不好找,人家也怕以后帮你们还代啊。各有想法吧,不能说谁对谁错,如果女方并没有要什么高价彩礼,其实是可以接受的。
3、婆婆目前的状况有三点,需要自知自明: 1、半辈子积蓄已全部拿来买房付了首付,每月房贷需要儿子资助,房子装修还欠钱,房子产权是公婆。 2、儿子婚后,父母一定要跟儿子住一起,不愿回农村,日后要全靠儿子养老。 3、儿媳的条件与儿子相当,婚后要面临着同老公一起还房贷,还房屋装修欠的款,而这个房子与女方一点关系也没有。更重要的是面临千古难断的婆媳矛盾,婆婆传统的艰苦朴素习惯,会对儿媳妇儿的日常生活挑三拣四,看不顺眼,时间长了,媳妇儿同样看不順眼婆婆。然后,小两口的婚姻难保。 建议如下: 1、房子过户给儿子媳妇儿可以,但要做婚前财产公正,首付是男方所付。 2、就目前男方的经济状况,按揭买房,后期有贷款要还,有房子装修欠款,这些交由儿子,媳妇儿还,父母退出他们的生活,自己趁年轻,身体还健康,挣点养老钱,以备后用,或者回农村养老。
你觉得文中的网友阿姨该把房子过户给儿子、儿媳吗?有没有什么好方法解决她现在的困境?
看了这件事后,冒出来的第一个想法是“贫贱”(也许这个词用的不是那么合适)家庭百事哀,如果这对夫妻有能力供(买)的起两套房的话,那么一切问题都不是问题了。
我自己是裸婚,换年轻时候的我,会觉得儿媳妇做的不对。随着近年离婚率一直居高不下,儿媳妇的要求也不能说过分;但同时觉得文中阿姨的心情和顾虑也是可以理解的。
个人认为最好的解决的方法是,儿子迟几年结婚(假设房子不过户,女方不同意结婚的话),儿子现在要做的是提高收入(大学毕业肯定比建筑工收入增长要快),一家人齐心协力再攒一套房子的首付,到时写儿子和儿媳妇的名字。
我家是女儿,虽然我现在已经给女儿准备好了房子,但我最希望的是:到时我们和男方父母平摊首付,房产证写两个年轻人的名字,年轻人自己还房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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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女生也没什么错,不过就这个家庭的情况而言我还是不赞同现在过户的,毕竟老两口年龄大了还是需要一套房子榜身的。年轻人,没能力老的也愿意一起分担,有能力可以自己买房,而且本就是独生子,也不会存在财产分割问题。女生还是要对自己的婚姻、对自己选择的男人有信心才对。路还很长,一起努力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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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中说了房贷是老两口在支付,所以不存在女方嫁过去还房贷的说法!
把儿子嫁出去就好了啊,女方提供房子,这套房子老两口住。不是蛮好?
哈哈哈,非常同意!!
屁股决定脑袋吧,不好说。如果是我女儿,还是希望能换个条件稍微好一点的,婚后特别是有了孩子,全是钱。
打赏500,非常赞同你的做法
500,赞同白露的观点。
200
在我们那边!都会提前给儿子准备房子!写儿子的名字!那样就是婚前财产!婚后可以加女方名字,一起还贷!说实在的!如果名字还写公婆的!这样的是找不到老婆的!
准婆婆没错,女孩也没错,如果我是岳母,会劝女儿分手。合则在一起,不合则分开。婆媳同住不是好主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