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意外导致的医疗费用可以同时使用
医疗保险和意外保险是可以同时报销的,因为它们二者的保险责任并不相同,一个提供的是意外伤害保障,而另一个提供的是医疗保障,所以自然是不会产生冲突的情况的。
像医疗险是当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因疾病或者意外伤害而需去医院治疗时,可以对在医院治疗所产生的必需且合理的医疗费用进行报销;而意外险是当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遭受意外伤害时,可以对其受到的人身或财产损失提供相应的赔偿。
所以当一个人既投保有意外险又投保有医疗险的时候,若其在保险期间发生了意外事故,那就可以去保险公司申请意外险的赔偿;同时去指定的医院治疗,并通过医疗险来按规定报销相应的医疗费用。但是根据国家规定的累计原则和不可获利原则,两份保险的最高赔偿总和不能高于你实际所花的医疗费用,重大疾病等补偿性医疗保险不在这个规定范围。如果投保人因意外住院共花费12000元,那他获得的意外险和医疗险的赔付加一起不能超过12000元。
不仅仅是商业医疗险,医保也是如此,它也不会和意外险发生冲突。毕竟不仅是保险责任不同,一个是商业保险,而另一个属于社会保险的范畴。
解释的很全面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