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终将来临!透过十六年前那场凶杀案让我们思考到了什么?
时间过得飞快,一转眼19年即将过去,还有半个月新年的钟声就要敲响,在这个寒冷的12月,包括椰子在内的无数网友一直关注的一件事情终于要落地有声真相大白了,就是前几月网上爆出的新晃操场埋尸案,案件嫌疑人在2003年残忍的凶杀掉学校工程质量监工邓世平,并伙同同伙携手埋尸于操场之下,而后竟然十六年在恶势力和相关人员的保护伞下 安 然 无 恙!直到今年在调查其团伙的其他案件时,他们自己供出来的!椰子先跟大家一起回顾这个令人发指的案件:
---2003年1月22日上午8点,被害人邓世平和往常一样去新晃一中体育场工地上班,身上仅有人民币两百元,他中午和下午都没有回家吃饭,晚上也没有回家睡觉
---2003年1月25日,邓世平妻子谭某到新晃县公安局报案
---2019年4月,新晃县杜少平等人涉黑涉恶犯罪团伙涉嫌故意伤害、非法拘禁、聚众斗殴等犯罪行为。在强大的政策法律攻势下,经公安机关审讯深挖,杜少平及其团伙成员罗某某、高某某供认其杀害邓世平及埋尸的犯罪事实
大家看看整个时间轴,前后跨度长达十六年!这十六年被害人家属为了失踪的邓世平无数次奔波于公检法机关,奔波于政府有关部门,但一次次换回的结果不过是了无音讯的结局...滑稽的是最终向世人解开这个尘封多年案件的竟然是嫌疑人自己的招供!截止到椰子写这篇文章的今天,也就是12月17日,当地法院正式对此案件的被告人提起公诉!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相信法律会让坏人受到最严厉的制裁!
今天椰子也运用保险知识,用全国聚焦的这起案件来聊一聊深层次的问题:我们普通老百姓如何为自己加大保障砝码,被害人邓世平作为一家之主,突然失踪对整个家庭带来了无限大的打击,不仅仅于物质上更还有精神层面,所以如何最大限度给后来人带来最大守护?椰子跟大家一起来看看:
一:保险如何定义‘失踪’及‘死亡’?
我们由案件可以了解到邓世平的失踪是整个案子的关键。这么多年活不见人死不见尸,再加上几十年前刑侦破案硬件有局限,也没有数字化影像化的技术手段,更主要加上相关案件人员渎职不作为,充当坏人的保护伞,硬是让这个案子成了寡案。但破案归破案,如果保险公司遇到这种事件,不可能要等刑侦部门的规定去理赔,一定有一套保险自己的理赔时效流程,所以法律意义上的‘失踪’是怎么界定的呢?
《民法通则》第26条规定:下落不明是指公民离开最后住所地,没有音讯的情况。
包括两方面内容:
→ → 第一方面是表象内容,及指离开住所地,在有经常居住地的情况下是指离开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且离开的状态呈持续性,持续的时间跨度为在对其送达起诉书时到判决作出后(或者判决生效前)
→ → 第二方面实质性内容,是指在住所地、经常居住地的范围内有可能与其有联系的人或组织联系不上其人并且关键联系人(下落不明人的父母或近亲属)不知其下落。
当知晓下落不明的界定后,即可向失踪及死亡去过渡了:
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的,亲属及利害关系人可以向其住所地法院申请宣告为失踪人。当然如果下落不明满了四年,或者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二年的。也可向法院宣告死亡!
另外要注意!宣告死亡的申请人是有顺序限制的。申请宣告死亡的利害关系顺序是:
1,配偶
2,父母、子女
3,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4,其他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
这里有个问题!假设排在前面的人不同意宣告,那么法院就不会宣告死亡!这个时候只可申请宣告失踪了!
二,哪些保险险种可以保障‘失踪’责任
重疾险:
保障重大疾病的保险嘛,对失踪人口确实是爱莫能助了,毕竟产品责任不涉及
医疗险:
同上,不保障不负责..
意外险:
这里注意:意外险的赔付主要针对因意外情况导致的死亡或伤残,并不是所有的失踪都是意外导致的哦!
比如被保险人是因为离家出走这种自我意识下的行为而失踪的,就不在意外的范围内,保险公司是不保障的。但如果是登山、探险、自然灾害等意外原因导致的失踪,后期宣告死亡了,这时要去确认:保险条款里是否把自然灾害和战乱等这些不可抗拒因素列为责任免除,且对于意外失踪或意外身故的定义有没有特定限制。如果满足,则会理赔!
寿险:
寿险本身就是针对死亡身故责任来赔付的险种,自然如果满足身故条件,肯定是可以理赔的,但是要主要,寿险也有免责条款:如果被保险人是因危害社会、违法犯罪而失踪,哪怕失踪期满4年了宣告死亡,也依旧得不到赔偿。就像那些网上通缉的逃犯,你就是失踪一辈子,也休想拿到一分钱的理赔款!
三,‘失踪后’ 又回来了咋整?
只要牵扯到下路不明,就肯定有又明了的情况..现在很多人心眼子不往正道上使,想着我找一地儿猫个几年,岂不轻易骗到大几百万的保额? 想得美!如果这样操作,可能保险公司会按照流程给受益人发放保险金,但是要回来千万别让保险公司发现,一旦发现就让你按照规定时限退还理赔金,要不给就会走司法途径追偿,这可就涉及到诈骗了,所以人要知深浅。莫伸手,伸手必被抓!当然,还有真正失踪的人,将来回来了!那可真是比拿理赔款要幸福的多,毕竟钱没了,人还活着,就足以是人生一大幸事
结语:
椰子今天以尘封十多年的一起案子为引子,浅层次的运用所知甚少的保险知识来聊一聊这个话题,但深层次的那些关乎人性丑与恶的就不在展开去说了...怕说不明白也不敢去说,但值得庆幸的是,坏人终将落网,蒙冤终得昭雪。
正义虽迟了些,但终归也回来了......
(图摘自知乎回答,侵立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