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强社保社会保险攻略,了解社会保险完善社会保险用好社会保险
什么是社会保险呢?作为每个月都要缴纳的社会保险,我们一定要先了解社会保险,然后才能完善自己的社会保险,最终用好我们的社会保险。
这篇文章将会从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五个角度详细分析,全文篇幅较长,但关于社保的所有事情,看着一篇就够了
社保是什么?
对于我们这些普通上班族来说,可能大部分人都只知道发工资时会扣除五险一金,还会抱怨工资因为五险一金变少了很多,甚至有抗拒参保的情绪,原因就在于大家不了解这五险一金是什么东西,更不知道怎么去使用。
五险一金指的是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其中住房公积金不属于社保,其他五个保险共同组成了社会保险制度。
社保是国家为保障居民和职工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项保障制度,而且社保的部分内容更像是给予我们的一项福利,我们应该积极参与而不是去抵抗,公司不给我们上社保其实是在损害我们的权益。
这篇社保攻略将分为5个部分,按照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的顺序来带你深度了解社会保险。
1.养老保险是什么
养老保险,全称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按人群可分为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②企业职工养老保险③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④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新农保)。这四种养老保险在缴费、管理、领取方面都各不相同。
1.1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在2015年前是不需要个人缴费的,所有公务员的退休养老金由地方财政承担。2015年1月14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决定从2014年10月1日起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进行改革。
改革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0%,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由单位代扣。按本人缴费工资8%的数额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
改革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具体细则,如缴费、养老金计算的有关规定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一致。
机关事业单位除养老保险外,还会建立职业年金制度,单位按本单位工资总额的8%缴费,个人按本人缴费工资的4%缴费。工作人员退休后,按月领取职业年金待遇。职业年金的具体办法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制定。
1.1.1有关缴费的规定:
(1)单位缴费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0%,个人缴费比例为个人缴费工资的8%,由单位代扣
(2)个人缴费全部计入个人养老账户
(3)个人工资大于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个人工资小于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个人缴费工资基数。
(4)个人账户资金不得提前支取,只能用于工作人员养老
(5)个人账户资金每年按照国家统一公布的记账利率进行计息,免征利息税
(6)参保人员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依法继承
1.1.2有关领取的规定:
由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从2015年开始改革,那么就会形成三种人群:①“老人”,即改革前就已退休的人员②“中人”,改革前的在职人员③“新人”,改革后才进入机关单位工作的人员。这三种人员有不同的养老金领取规定。
(1)对“新人”来说,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其中个人缴费必须满15年才能领取基础养老金。
注:①某省或某市职工月平均工资可在当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的网站上查询,
②本人指数化月平均交费工资=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指数。
本人平均缴费指数计算相当麻烦,具体计算公式可自行查询
③国家规定的计发月数为
(2)对于“中人”来说,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具体规定需查询当地社保部门有关文件。
(3)对于“老人”来说,养老金发放与改革无关,改革前怎么发以后还是怎么发。
1.2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于1997年开始实施,采用的是统账结合的模式,即养老金由统筹支付和个人账户两个部分组成,个人账户资金包括个人缴费和账户利息。
1.2.1参加养老保险能享受的待遇:
⑴按月领取按规定计发的基本养老金,直至死亡。
⑵享受基本养老金的正常调整待遇。
⑶对企业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
⑷死亡待遇:①丧葬费:按上年度全省社平工资的3个月计发(此为退休人员,离休人员为5000元)②一次性抚恤费:按上年度全省社平工资的10个月计发(此为退休人员,离休人员为本人工资的20个月)③符合供养条件的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按月发放,直至供养直系亲属死亡。
1.2.2缴费的有关规定:
(1)个人缴费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缴费工资又称缴费工资基数,缴费工资基数的范围为该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到300%,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的,按照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本人月平均工资高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300%的,按照当地职工的月平均工资的300%作为缴费基数。
理论上是这样,但是具体的缴费工资由企业申报,很多企业为了节省用人成本往往会选择最低的缴费工资即平均工资的60%来申报。
(2)个人缴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
(3)企业按全部职工缴费工资总和的20%进行缴费,企业缴费不计入个人账户,而用来建立统筹基金。
(4)移民去国外时,可以去社保局一次性将个人账户的资金全部取出。
1.2.3领取的有关规定
由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从1997年开始建立,所以也会形成三种人群:①“老人”,制度建立前就已退休的人员②“中人”,制度建立前的在职人员③“新人”,制度建立后才进入机关单位工作的人员。
基本上我们都属于“新人”
(1)对“新人”来说,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其中个人缴费必须满15年才能领取基础养老金。
计算示例:
假设某省平均工资4000,某职工的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也是4000元每月,已缴费15年,然后他在60岁退休,那么他的月领养老金为1014.39元=
【(4000+4000)÷2×15×1%】+【4000×8%×12×15÷139】(60岁退休计发月数为139)
注:①某省或某市职工月平均工资可在当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的网站上查询,
②本人指数化月平均交费工资=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指数。
③国家规定的计发月数为
(2)对于“中人”来说,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具体规定需查询当地社保部门有关文件。
(3)对于“老人”来说,养老金由政府承担,按照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建立前的相关规定进行发放,同时随基本养老金调整而增加养老保险待遇。
有一个叫做养老金替代率的指标专门用来衡量养老金的待遇水平,即劳动者退休时的养老金领取水平与退休前工资收入水平之间的比率,比如上面的例子中某职工工资为4000元每月,他的月领养老金为1014元每月,那么他的养老金替代率=1014÷4000=25.35%,这是一个很低的水平。
世界银行推荐的养老金替代率在70%以上,维持正常老年生活至少也要在60%-70%,而目前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整体的替代率只有40%左右而且还在不断走低,这20%、30%甚至更大的养老金替代率缺口需要自己想办法解决,养老保险只能维持你的基本生存。
1.2.4 有关养老保险领取地点的规定
养老保险领取地点根据每个人的户籍、工作所在城市的缴费年限来规定,具体的领取条件可参见下图:
因为我们养老金中的基础养老金,是根据养老金领取地的职工平均工资来确定的,如果你户籍在西部农村,而且在每个工作过的城市缴纳社保都不满10年,最后需要回户籍所在地领取,这时候领取的基础养老金肯定不如在发达省份领取的养老金。
以2016年的数据为例,如果你在上海退休且缴纳了10年的社保,最后在上海领取养老金,那么领取到基础养老金平均为3644元;如果你户籍在四川且工作过的每个城市缴纳社保都不满10年,只能回四川领取养老金,那么领取到的基础养老金平均只有1848,两者差不多差了一倍。
所以,尽可能的避免高频次的更换工作城市,至少要在一个经济较发达的城市缴纳社保满10年!
1.2.5常见问题
1.缴满15年是不是可以不用交了?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属于强制保险,依照法律需要一直交下去,缴费满15年只是领取养老金的必要条件。养老保险缴费时间越长,以后享受的待遇就越高。
2.缴费没满15年就退休了怎么办?
①、继续缴纳社保
如果想要在之后的时间里领取养老金,并享受医保待遇就只能继续缴纳社保费用,直到缴满15年为止。
②、一次性缴满15年
如果你是社会保险法实施之前参加养老保险(社会保险法于2011年7月1日开始实行)可以一次性缴满15年,之后在办理退休手续,就可以按月领取一定的养老金了。据了解有一些地区开始取消一次性缴满15年的政策了,部分地区暂未执行,大家可拨打12333咨询当地社保机构了解情况。
③、从城镇职工保险转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可以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全部储存额度转入城乡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中。之后可以选择养老保险的缴费额度,累计缴满15年就可以按月领取一定的养老金了。
④、取出账户余额
如果你不想再继续缴纳社保,也没有领取养老保险的需求,就可以向社保局提交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申请通过后就可以将个人账户的钱以及利息一次性支付给本人,但是统筹账户部门不能退。
3.我怎么才能知道自己能领多少养老金?
答:①.如果你有一定的时间精力和计算能力,可以先查询好所有数据,然后按上述公式进行计算。②.在退休后凭借社会保障卡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查询
4.公司没给我交五险一金怎么办?
答:公司不给你交五险一金是在侵犯你的权益,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找律师诉讼解决。
5.换工作到了另外一个城市,养老保险怎么办?
答:转移养老保险关系,先把社保转出,再转入到工作所在地的社保部门
6.我觉得自己以后能拿到的养老金太少怎么办?
除了养老保险,还能通过企业年金、商业养老年金、个人专门储蓄来补充。
企业年金是企业自行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但是目前只有极少数企业而且还是国企央企才有这个制度,如果有机会参加一定不要错过。
商业养老保险作为兼顾收益和高安全性的理财方式,属于资产配置中的压舱石,近些年受到高净值人群的热爱,比较适合缺乏执行力和强制储蓄能力的人。此外最近正在试点的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也不错,有政策支持可以降低个人所得税。
个人储蓄需要建立专门的养老储蓄账户来强制储蓄,而且要专款专用不到万不得已绝对不能用这笔钱,养老账户里的钱首先考虑的是安全性,其次才是收益,绝对不能拿来投资股票基金等高风险金融产品。
1.3城居保和新农合
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是覆盖城镇户籍非从业人员的养老保险制度。参保对象为年满16周岁、不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镇户籍非从业人员。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简称新农保)是以保障农村居民年老时的基本生活为目的,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一项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国家社会保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参保对象为年满16周岁的农村户籍人员。
由于这两种养老保险的原则是“保基本,广覆盖”,所以待遇水平远低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而且是自愿参保,政府给予参保补贴引导居民参与。
2014年国务院决定,将新农保和城居保两项制度合并实施,在全国范围内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目前很多地区的新农保和城居保已经合并成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1.3.1 养老金的筹集方式
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组成,基础养老金由政府全额支付,个人账户由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组成,个人缴费越多政府补贴也越多。
新农保的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组成,基础养老金由政府全额支付,但是个人账户由个人缴费、集体补贴、政府补助组成,还包括资金产生的利息。对于农村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由政府代缴养老保险费。
1.3.2有关缴费的规定
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缴费一般有12个档次,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12个档次,各地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目前一些地区的最高缴费档次为5000元。
新农保的缴费档次和城镇居民差不多,具体标准请参考当地新农保的管理办法。
北京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标准为1000元每月,最高是9000元每月。
个人缴费必须缴满15年才能领取养老金。
1.3.3有关养老金领取的规定
1.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和新农保的养老金都是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基础养老金发放标准由各省自行制定。
2018年中央规定的最低基础养老金为88元每月,最高的上海为930元每月,北京为710元每月,河南仅为98元每月。
个人账户部分,每月发放的金额为个人账户储存额÷139。参保人员死亡,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除政府补贴外,可以依法继承。
2.当参保人员死亡时,发放一笔丧葬抚恤费。
3.城居保和新农保的养老金领取地均为户籍所在地。
1.3.4常见问题
1.没缴满15年就要退休了怎么办?
可以补缴至满15年
2.可以一次性交清15年的养老保险费吗?
全国没有统一的政策,所以需要看具体的参保地政策,现在允许补缴和趸交15年养老保险费的地区越来越少了。
3.我缴了一段时间的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新农保,之后去上班了又缴纳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怎么办?
《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2017年6月2日公布,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之间实现了转移接续。
参加两种保险的人员,以退休时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是否达到15年为界,满15年的可申请转入职工保险,享受职工养老待遇,不足15年的,则从职工保险转入居民保险,享受居民养老待遇。
2.医疗保险是什么?
医疗保险是为了补偿劳动者因疾病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而建立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通过用人单位与个人缴费,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参保人员患病就诊发生医疗费用后,由医疗保险机构对其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中国的医疗保险制度在2019年前分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2016年政府提出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合并为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于2019年全面启动全国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
所以现在中国的医保制度可以分为针对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包括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针对城镇、农村的非职工居民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2.1缴费规定
职工医疗保险账户由个人账户和医保统筹账户组成。对个人而言,每个月需要缴纳工资的2%+3元,全部计入个人账户;对单位而言,一般是6%上下,具体比例参考地方规定,而且单位缴费的一定比例会被计入个人账户。部分地区还规定职工医疗保险分一档和二档,区别在于缴费比例和报销比例。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为每年缴费一次,具体金额由各省规定,如湖南规定个人缴费220每年,北京规定城乡老年人、学生儿童每人每年180元;劳动年龄内居民每人每年300元。
2.2报销条件
1.去定点机构就医买药
医保报销都是要求在定点医院和药店就医买药,否则不能报销,各地的医保定点医院可以通过当地社保平台或者12333电话查询。而且个人可以根据就近就医的需要,通过单位自行选择医保定点医院,一年只能修改一次。
医保定点药店也可以在社保平台或APP查询,一般药店也会在店内表明自己是医保定点药店。
2.未经审批私自转院无法报销
在医保定点医院就医后,需要转院去更好的医院治疗的,必须申请转诊,在转诊手续齐全后才能报销。
3.在起付线以上,封顶线以下报销
医保报销有一个起付线和封顶线,相当于商业医疗保险的免赔额和保额,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住院、门诊等医疗费用,在先扣除个人的自付费用后,其数额在起付线以上的才可以报销,且超过封顶线的部分不能报销。
4.在医保目录内报销
参保人员在看病就医过程中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必须符合基本医疗保险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范围和给付标准,才能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予以支付。
很多重大疾病所需的进口药、创新药、专利药不在医保目录范围内,又往往非常昂贵,必须购买高额商业医疗保险和重疾险来作为补充。
5.满足缴费时间规定
职工医疗保险要缴够男25-30年,女20-25年(具体年限参考地区规定)才能在退休后享受医保报销,而且不用继续缴纳医保保费。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则每年都需缴费,退休人员也需要缴费。
2.3报销范围
社会医疗保险的报销范围是不如商业医疗保险的,而且主要取决于医保目录药品清单。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各自都有着自己的医保目录清单,具体到每个城市又会有差异,所以跨省看病时会遇到药品报销比例发生变化的情况,整体的医疗报销比例也会发生较大的变化。一般来说职工医疗保险的报销范围和报销比例要比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宽泛。
1.对于职工医疗保险来说,个人账户支付以下医疗费:
① 门诊、急诊的医疗费用;
② 到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的费用;
③ 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用;
④ 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按照比例应当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
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下列医疗费用:
① 住院治疗的医疗费用;
② 急诊抢救留院观察,并收入住院治疗的,其住院前留院观察 7 日内的医疗费用;
③ 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的门诊医疗费用。
职工医疗保险不报销哪些医疗费?
① 在非本人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但急诊除外;
② 在非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的;因交通事故、医疗事故或者其它责任事故造成伤害的;
③ 因本人吸毒、打架斗殴或者因其它违法行为造成伤害的;
④ 因自杀、自残、酗酒等原因进行治疗的;
⑤ 在国外或者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台湾地区治疗的;
⑥ 因工伤需要治疗的。
2.对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来说,
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下列项目费用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报销范围:
①住院治疗的医疗费用;
②急诊留观并转入住院治疗前7日内的医疗费用;
③符合城镇居民门诊特殊病种规定的医疗费用;
④符合规定的其他费用。
2.4报销比例
由于每个城市规定的职工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保险比例都不一致,所以仅以北京市为例。
1.职工医疗保险:
门诊报销比例为:
住院报销比例为:
2.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门诊报销比例:
住院报销比例:
2.5报销材料
1.职工医疗保险所需材料
门(急)诊:收据、药品处方、检查治疗费用明细单
住院费用:收据、费用清单、结算单、医学诊断证明(各种检查化验报告单都必须附明细)
2.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所需材料:
门(急)诊;门诊病例、收据发票、费用清单、
住院费用:门诊病例、出院小结、疾病证明书、住院收费发票、住院费用清单。
2.6常见问题
1.跨省看病怎么报销?
2017年9月之后,部分省市已经支持网上直接结算,无须再回医保所在地办理医疗报销。
申请网上直接结算的方法为:
第一步先备案,参保人员跨省就医之前,需要在参保地的经办机构进行备案,经办机构必须要采集必要的信息。
备案是否成功的查询方式:登录人社部社会保险网上查询系统,点击“参保人登记备案情况查询”,参保人在参保地完成异地备案手续后,相关备案信息会同步上传至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如果能够在本系统注册,查到个人备案信息。说明备案成功。
第二步:选定点医疗机构
你可以在人社部社会保险网上查询系统,实时查询到跨省异地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有哪些。
第三步:持卡就医
一定要用社会保障卡,要持卡办理入院和结算,否则有可能被医院误以为是自费人员。只要办理了全自费住院,出院时就很难转为跨省直接结算的病人,因此医保患者有社保卡的,要尽可能持卡住院。
2.具体有哪些医保不能报销的?
挂号费、院外会诊费、病历工本费、出诊费、检查治疗加急费、点名手术附加费、特需医疗服务、健康体检费;医疗咨询、医疗鉴定、床位费、救护车费、近视眼矫形术、磁疗、美容整形、不育(孕)症、性功能障碍等医保不予报销。
在境外就医的,包括国外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台湾地区治疗的,医保不予支付。
3.医保费用出现欠费后,对医保待遇有什么影响?
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欠缴医疗保险费的,从欠费的次月1日起暂停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在3个月内足额补缴应缴纳的医疗保险费的,按规定支付有关医疗保险待遇;超过3个月足额补缴的,从缴清医保费的次月1日起享受医保待遇。从欠费到补清期间,参保人员个人账户资金按规定补计;发生的医疗费用,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对职工造成的损失,由用人单位承担。
3.生育保险是什么?
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
3.1 生育保险的待遇
3.1.1生育医疗费用:
女性职工在生育或流产过程中花费的检查费用、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治疗费用等。
每个地区的医疗费用报销上限不一样,以北京地区为例,
产前检查报销限额为:
分娩费用保险限额为:
报销材料:
①社会保障卡②生育服务证③出生证:婴儿出生证④医学诊断证明书⑤原始收费凭证、医疗费用明细单、处方
报销流程:
收集所有材料,产后3个月内报单位人事部->单位填写《生育保险费用手工报销审批表》、《北京市生育保险手工报销医疗费用申报结算汇总单》,所有票据按发票附处方明细样子粘贴在审批表后,每月1-20日到社保报销->社保将报销款打入单位账户->到帐后单位将报销费用发放到个人。
3.1.2生育津贴
女性职工在休产假的过程中能得到的津贴,生育津贴由生育基金支付,且免征个人所得税。
计算方式为:生育津贴=上一年本单位人均缴费工资÷30×产假天数。
而且最新规定还要求:生育津贴高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应当将生育津贴余额支付给职工;生育津贴低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职工原工资标准,是职工依法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
什么意思呢?
比如你休产假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是200元/天,然后生育津贴只有150元/天的话,公司需要把这50元/天的差额给你补上。
如果你平均工资只有100元/天,而生育津贴是150元/天,你依然能拿到150元/天而不是100元/天。
各省市的产假天数为:
注:难产、剖腹产增加15天产假,多胞胎每多一胞胎增加15天。
3.1.3流产生育报销和产假(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
1.女性流产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①.职工必须按照规定足额缴纳生育保险一年以上;
②.用人单位足额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
③.符合计划生育相关规定。
2.流产生育保险报销标准
(一)流产生育医疗费支付标准
7个月以下引产每人次1600元; 流产每人次1000元。
(二)流产计划生育手术费支付标准
门诊人工流产术:200元; 住院流产术引产术:800元; 药物流产:300元
3、流产生育保险可享受的产假
产假时间按自然天数计算,女职工妊娠不满12周(含)流产的产假为15天; 12周以上16周(含)以内流产的产假为30天; 16周以上28周(含)以内流产的产假为42天。
4. 流产费用报销图例
3.2 男性能否享受生育保险?
很多人对生育保险有一种误解,那就是男性用不到生育保险,交了钱也是白交。
实际上,男性也是可以使用生育保险的,而且无论是男性还是女性职工,生育保险都由企事业单位缴费,个人不用缴。
下面两种情况男性就可以使用生育保险:
1.夫妻双方只有男性有工作且参保生育保险,女性未就业且未参保,生育医疗费用无处报销的,男职工可申请未就业配偶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2. ⑴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和法定生育条件;⑵配偶生育或因病理原因流产时,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并已为男职工正常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不含补缴、欠缴和中断缴费)满10个月以上;⑶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且生育第一胎。 符合这三个条件的,参保男性职工可申请一次性生育补贴。
4.工伤保险是什么?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工伤保险缴费完全由单位承担,具体费率根据行业的不同而不同,高危行业的缴费率就高,低危险行业缴费率低。
4.1工伤保险的待遇
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工伤或作出劳动能力鉴定,以下项目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1)工伤医疗费:治疗工伤、职业病所发生的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目录或标准的全部费用。
(2)辅助器具配置费;
(3)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4)伤残津贴;
(5)评残后的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6)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7)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8)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9)康复性治疗费用。
(10)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11)伤残等级为五至十级且与用人单位解除了劳动关系的工伤职工,由工伤保险基金以解除劳动关系时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12)劳动能力鉴定费。
4.2工伤的界定
工伤界定是工伤保险中最重要的一环,因为这关系到是否能申请工伤保险相关待遇。实际中产生了很多因工伤界定有争议而对单位提起仲裁诉讼的事件。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八)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九)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十)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4.3工伤的赔偿
工伤保险赔偿中最重要的是工伤医疗费、伤残赔偿和死亡赔偿。
4.3.1.工伤医疗费:
在工伤医疗康复赔偿中,治疗工伤所需的挂号费、医疗康复费、药费、住院费等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为避免工伤医疗费用支付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范围产生交叉,凡是工伤保险能报销掉的医疗费用,职工医疗保险都不管。
工伤医疗费用只有范围限制,没有最高支付限额,而且是全额赔付无需个人承担。比如说某人因工伤入院治疗,在工伤保险责任范围内花了100万治疗费用,也不需要自己承担一分钱。
4.3.2.伤残赔偿:
伤残赔偿分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可以一直领取直到退休。
具体领取标准如下图所示
4.3.3.死亡赔偿
死亡赔偿包括一次性死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2019年规定一次性死亡补助金为785020元,全国统一。
丧葬补助金=当地社会平均工资×6。
供养亲属抚恤金根据抚养对象不同而不同,具体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4.4常见问题
1.对工伤认定结果不服该怎么办?
(1)申请行政复议
根据有关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2)提起行政诉讼
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在经过行政复议后,对行政复议还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3)申请调解、仲裁或者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协商解决
《工伤保险条例》第52条规定,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根据《劳动法》第77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凋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2.工伤住院治疗期间没有收入怎么办?
工伤住院期间的工资单位会按照原工资和福利发放,无需担心,不过最长支付12个月。
3.职工负工伤或职业病后,公司和单位会不会开除我?
不可以开除。我国《劳动法》第二十九条明确规定,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5.失业保险是什么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用人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及国家财政补贴等渠道筹集资金建立失业保险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并通过专业训练、职业介绍等手段为其再就业创造条件的制度。
5.1缴费规定:
失业保险需要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缴费比例依地区的不同而不同,如北京规定单位缴费比例为0.8%,个人缴费比例为0%-0.2%;上海规定单位和个人的缴费比例都为0.5%。缴纳的失业保险费很少。
5.2失业保险的待遇:
(1)按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即: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根据统计数据,2016年全国月人均失业保险金水水平1051.4元。
(2)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医疗补助金,即:支付给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的补助。
(3)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丧葬补助金和供养其配偶直系亲属的抚恤金。
(4)为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开展职业培训、介绍的机构或接受职业培训、介绍的本人给予补偿,帮助其再就业。
5.3领取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 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为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 务满 1 年的;
(二)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属于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情况:
(1)终止劳动合同的;
(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4)因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5)因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6)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三) 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5.4失业保险金领取时限: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六条和《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
①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
②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
③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④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5.5失业保险金领取流程:
失业保险金领取比较简单,只需要持《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聘用关系证明或终止存档关系证明(辞职须有辞职证明材料)、核定失业保险待遇的其他材料,在离职后的60日之内,到户口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保所)办理失业登记,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同时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手续。
长篇干货
诶呀看完文章该吃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