赡养老人是子女的责任与义务
无论是从中华传统道德角度或者是从法律层面来说,子女对父母都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和责任。父母生我养我,他们陪我长大,我也需要陪他们变老。
我的父母和公婆都已年过65岁,他们退休前都是普通的企业工人,上世纪九十年代末,在浩浩荡荡的国有企业改革的下岗大潮中,他们都不得不提前内退。当时的政策基本就是根据年龄一刀切,除非担任了小领导,普通工人无论能力如何、资历如何,全都内退。改革执行好几年,也不管企业效益是否真的差,企业每年都有额定的减员指标,你头一年没轮到,后面几年年岁渐长,总会轮到。内退工资真的很少,所以,四位老人都在中年时期重新打工,熬到正式退休年龄,身份由企业归属到社会统筹后,退休金、社会统筹医疗才算有基本保障,退休工资隔几年跟着社会统筹上涨一丢丢。老人们有时也会吐槽他们的退休金和公职人员相比差距太大啦,想当初,他们年富力强时,在大锅饭的计划经济时代,国有企业的工资可是高过公务员、教师的,后来开始施行养老保险,他们交了养老保险,公职人员不交养老保险,结果现在他们的退休金却只有公职退休人员的一半都不到。但不管怎样,退休金是够他们每月开销的,经历过全社会物资匮乏年代的老人,花钱都不会大手大脚。
作为年届不惑的老少女,四位老人的养老自然是我们小家需要考虑的问题,我的备用金里有一部分就是考虑给老人贴补的。我很少过问老人们退休金有多少,他们有时讨论时我就听一下,数字没往心里记。公婆和我们住,所有的开销都是我和老公承担,家里的备用现金也是让他们自己拿着用,我会不时地补充。以前过年过节会给老人包大额红包,但他们都不肯收,后来也就作罢。公婆的积蓄有多少,我从来没有过问过,都是他们自己打理。我父母在老家,我以前也是过年过节给他们包大额红包,但他们也是不要,还想法子给娃包压岁钱还回来,后来我也就算了,改为发个小红包喜庆一下。我父母甚至把他们的积蓄都交由我来打理了,他们觉得存在银行定期利息太低,自己也不想再操心买股票这类投资,说反正以后钱也要给我,早点儿给我打理,也让钱少贬值。他们需要大额支出时,比如旅游、住院看病等,是由我转给他们或者直接代缴。他们至今耿耿于怀,当年在有能力留一套房再买第二套房时没有买,现在自住的老房子不值钱了,卖掉再买,首付也不够了。
父母们除了基本养老保险和社会统筹医疗保险外,没有其他重疾险、寿险之类的保障,他们年轻时保险行业都没兴起,等开始发展时,他们也没有买保险的意识,觉得还是社保最牢靠。现在他们这个年龄买保险,保险费和保障都是倒挂的,而且也不能买了吧,不会考虑买保险,也不可能再购买养老年金了。我们就是他们的保障。他们含辛茹苦把我们养大,我们也要好好陪他们变老。小家现在的理财方式主要是买股票和基金,我乐意持有这样高风险的资产配置,也是有一份养老的职责因素考量,万一哪天老人们要看病住院,股票和基金都是容易变现的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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