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意外险理赔的小解答
最近不少财蜜咨询意外险理赔的问题,今天小秘书和大家唠唠。
在谈意外险的理赔之前,小秘书有必要给大家强调下意外险的定义,是要满足这三点的: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客观事件。
所以我们常见的感冒发烧肯定不在理赔之列的,不常见的中暑呀,高原反应看似意外发生的事情,本质还是由于个人身体原因导致的,也不满足意外的定义。
哪些情况可以理赔呢?比如常见的交通事故、触电、游泳溺水、烧伤烫伤、摔伤骨折等是可以通过意外险获得赔付的。
意外险的赔付我们用到比较多的是意外伤残和意外医疗,这两者中意外医疗又占了非常大的比例,意外医疗的理赔这两点注意下:
一是我们要注意下意外医疗赔付的要求,比如多数产品是要求社保范围内,经过社保结算与未经过社保结算赔付比例是不一样的,经过社保结算就是说已通过社保或其他途径取得过医疗报销补偿,有些财蜜容易混淆为就诊时是否刷医保卡,也有个别产品是不限制社保报销范围,但这种产品确实很少,保费也不算便宜。
还有财蜜问,因为意外骨折了,之后还要复查,后续的复查费用符合报销条件能否报销,这点在保险条款里也有说明,基本都是要求“保险期间内,自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天内(含一百八十天)实际支出的合理医疗费用”,以下是平安少儿综合意外险中关于这点的条款说明,大家遇到这个问题时可以具体看下产品的条款,还有不明白的也可以私信小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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