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还
货币是贬值的,所以30年才多掏一倍的利息,而且房子还会随着行情进行变化,所以有渠道有野心的人把还贷款的钱进行投资或者做生意,只要收益高于银行,怎么不划算?
如果房贷十年,已还四年以上,则不建议提前还贷,因为前几年的贷款都是还银行的利息,得不偿失。可在未来几年将闲钱做些融资或投资理财;若是房贷二十年,已过十年,仍有一半的贷款期,这时手里的闲钱可以解押剩余房贷,此时不搏更待何时?因为未来十年无论国家经济状态和房市波动都是无法预知的变数,早些兑现可观望后十年的发展变化,未来的十年对每个房贷者依然是神秘莫测世事多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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