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mma》- 爱玛
Author: Jane·Austen
《爱玛》(1815)是作者继《理智与情感》(1811)、《傲慢与偏见》(1813)和《曼斯菲尔德庄园》(1814)之后,在她生前发表的最后一部作品。她的另两部小说《诺桑觉寺》和《劝导》(1818),是在她去世后出版的。
跟其他几部小说一样,《爱玛》也是一部以青年男女的爱情故事为主导的小说,但不同之处是,本书女主角Emma WoodHouse是一位有钱有势的绅士的女儿(其他几部基本女主角都很贫穷),所以她从不着急结婚。
「我一不需要财产,二不需要工作,三不需要权势。我相信,结了婚的女人给丈夫做家庭主妇,很少有像我在哈特菲尔德这样当家做主的,我决不可能指望哪个男人像我父亲这样疼爱我、器重我,处处宠着我,事事顺着我。」
「我不会成为一个贫穷的老姑娘。对于宽宏大量的公众来说,只有贫穷才能使独身生活让人瞧不起!一个收入微薄的单身女人,肯定要变成一个令人可笑、令人讨厌的老姑娘!成为青年男女嘲弄的对象。可是一个有钱的单身女人,却总是十分体面,既聪明又讨人喜欢,比谁都不逊色。这话初听起来似乎有失公正,有悖常理,其实并非如此,因为收入微薄往往使人变得心胸狭窄,性情乖僻。那些只能勉强糊口、不得不生活在一个通常十分卑微的狭小圈子的人,很可能又狭隘又暴躁。」
Harriet ♥︎ Martin
Harriet在Martin家的农场渡过一个愉悦的夏季,如果不是后来碰到了Emma,他们之间的感情可能没有那么多的波折。
Harriet年轻美丽,但却没有主见,不怎么聪明,但性格温和,懂得感恩,没有一丁点傲气,正希望有个她敬仰的人给以指点。Emma相信Harriet正是她所需要的年轻朋友——她家里正需要她这么个人。因为她可以向她施展自己的本领,Emma把为她物色如意郎君作为首要任务。
农民Martin向她求婚,Emma认为他地位太低,不配Harriet,劝说其拒绝。一心想撮合Mr Elton和Harriet,但势力的Elton他只想娶一个有钱的老婆,根本没有把私生子Harriet放在眼里。经过种种波折,最终在Harriet与Martin结为夫妻。
Jane ♥︎ Frank
Jane和Frank的秘密爱情最初是被Mr Knightley怀疑,不经意的一撇,或默默地注视Jane,(他因此而越发怀疑弗兰克·邱吉尔和简之间有一种私下的好感,甚至是私下的默契。)
其实如果仔细来看,当Frank谈到Mrs Perry想要买马车时,事件已经很明了了,他先借口说是Mrs Weston的信中得知,后来遭到否认后又说可萌使自己胡思乱想梦到的。而这件事只有Colin和Bates包括Jane得知,可想而知他是从Jane的信中得知。
书中不得不惊讶于Jane的隐忍程度,当Frank第一次来时就开始对Emma调情、献殷情,在Box Hill 游玩时更是不顾他人的感受疯狂奉承Emma。Jane说:
「只有意志薄弱、优柔寡断的人(他们的幸福总是取决于运气),才会让不幸的恋情酿成终身的烦恼和痛苦。」
也是在含沙射影的指责Frank,因为担心舅母的反对,尽管相互喜爱,但却迟迟不敢公开。
Emma后来得知他们早在10月就秘密订婚后,也很惊奇的说Jane:
「她怎么能容忍这种行为啊!眼睁睁地看着还能若无其事!男的当着她的面一次次地向另一个女人献殷勤,她却袖手旁观,毫不抱怨。这样的涵养工夫,我既难以理解,也无法敬佩。」
在舅妈去世之后,Frank终于向Mr Weston (父亲)坦白了他们的订婚。正如Mr Knightley所说的:
「Frank的确是命运的宠儿,事事都很如意。他在海滨遇到一位姑娘,赢得了她的喜爱,甚至连怠慢都没使她厌倦——哪怕他和他家里人跑遍全世界要给他找一个十全十美的妻子,也找不到一个比她更强的。他的舅妈阻挠他,可是已经去世了。他只要开口说一声,他的朋友都愿促成他的幸福。他对不起每一个人——而大家都乐意原谅他。他真是个有福气的人!」
Mr Elton ♥︎ Mrs Elton
他们这一对几乎是“天作之合”,一样的庸俗、势力、高傲。
「Elton比谁都精明,知道钱多的好处。埃尔顿说话可能有些感情用事,做事却很有理智。他也很了解他自己的长处。他知道他长得一表人才,走到哪里都讨人喜欢。只有男人在场时,他一般都是直言不讳的,我从他这时的谈吐中意识到,他不想随便找个女人了事。我曾听他兴冲冲地讲起一户人家,家里有好几位年轻小姐,跟他妹妹关系十分密切,她们每人都有两万英镑财产」
他先表白Emma,在被拒绝之后去了Bath结识了有钱的阔小姐Miss Hawkins,并迅速结婚。Mrs Elton是个爱慕虚荣的人,沾沾自喜,自以为了不起;就想炫耀自己,出人头地,可惜她是在一所蹩脚的学校受的教育,举止又冒失又随便;她的见识都来自于同一类人、同一种生活方式;即使算不上愚蠢,也可以说是愚昧无知。
自命不凡、自行其是、放肆无知、缺乏教养。她略有几分姿色,稍有几分才艺,但却没有自知之明,以为自己见多识广,能给乡下带来生气,改善一下那里的环境。。
他们可以说是这本书的最滑稽可笑的一对了。
Emma ♥︎ Mr Knightley
本书的主角Emma年轻、漂亮、有钱,父亲年老多病,母亲很早就去世了,姐姐也出嫁了,她小小年纪就成了家里的女主人,不禁有点自命不凡,喜欢随心所欲。尽管她自己打算终身不嫁,一直陪伴老父亲,但却热衷于牵线搭桥(乱点鸳鸯)。
虽然从小认识大自己16岁的Knightley,但一直以朋友的身份相处,特别是姐姐嫁给了他弟弟John之后,更是亲近,但两人之间一直没有意识到彼此之间的情感。
Mr Knightley,他成熟稳重,几乎要超过我心目中的Mr Darcy了,他能够冷静清晰地的看出现状
,而且发现并指出Emma身上的问题。
「其实,能发现爱玛缺点的人本来就寥寥无几,而发现缺点又肯向她指出的却只有奈特利先生一人。」
他最先怀疑Jane和Frank的私情,并且在他们取笑开玩笑时,提醒Emma要注意。当Emma发现自己对Elton的错误判断而自悔时,尽管他先前提醒过Emma Elton的为人,但他没有以此来挖苦Emma,反而安慰她说:我认为你为Mr Elton挑选的老婆比他自己选的强多了。
他有自己的主见,不怕拒绝他人。当他邀请Mrs Elton他们去他家庄园摘草莓游玩时,Mrs Elton想要自作主张的包揽任务去请别的朋友一起来加入,并已自己是已婚女士的身份来保证时。他说:
“There is but one married woman in the world whom I can ever allow to invite what guests she pleases to Donwell and that one is Mrs Knightley, and still she is in being, I will manage such matters myself. ”
他富有爱心,一直关心帮助Bates一家,当Emma他们取笑Bates时,他生气的指责她:
「如果她是个有钱的女人,我可以听任无伤大雅的荒唐行为,不会为了你的冒昧举动同你争论。假如她跟你的境况一样——可是,Emma,你想想实际情况远非如此。她家境贫困,她出生时家里还挺宽裕,后来就败落下来了,到了晚年也许还会更加潦倒。她的处境应该引起你的同情。……你冒冒失失,凭着一时的傲气,嘲笑她,奚落她——还当着她外甥女的面——当着别人的面,而在这些人中,有许多人(当然是几个)会完全学着你的样子来对待她。这话你不会喜欢听,Emma,我也决不喜欢讲,可是,在我办得到的时候,我必须,我要——我要对你讲实话,通过以诚相告来证明我是你的朋友,并且相信,我的好意你即使现在不理解,以后总有一天会理解的。」
Emma虽然经常犯错,但她天性善良,意识到问题后总能积极反省和改变,而且她最让我喜欢的地方就是她的“女权意识”和自信,当然这很大程度上是她的家庭给予她的。她一开始就不打算结婚,当Harriet当心她如果一直不结婚,老了无依无靠孤单时,她说:
「“Harriet,如果说我还了解自己的话,我是个心灵活泛、爱动脑筋的人,自有许许多多的排遣办法。我搞不明白,我到了四五十岁怎么就会比二十一岁时还要空闲。女人平日用眼、用手、用脑做的事情,到那时我还能照样做,就像现在一样,事情不会发生多大的变化。我要是画画少了,就多看些书;不弹琴唱歌了,就编织地毯。至于说个人爱好和感情寄托,这确实是下等人的主要问题,这方面的缺欠危害极大,不结婚的人应该极力避免,可是我却没有关系,我非常喜爱我姐姐的孩子,我可以照料他们。我姐姐孩子多,完全可以给我带来晚年所需要的种种情趣,既让你抱着这样那样的希望,又让你担着这样那样的心。」
在经过种种情感风波之后,当她发现Harriet爱上Mr Knightley时,她情绪激动,脑子里像箭似的闪过一个念头:Mr Knightley不能跟别人结婚,只能跟她Emma!就在这一会工夫,她自己的行为,连同她的内心,一起展现在她眼前。她把这一切看得清清楚楚,以前从没这么清楚过。
而Knightley是在Frank到来时发现自己的情感,他一度以为Emma爱上了Frank,所以心生妒忌,特别是不愉快的Box Hill之行之后,他跑到了伦敦,想要让自己冷静下来,然而却适得其反,反而更加想念和爱慕Emma。最终两人坦白心声,得到大家的祝福。而且为了照顾Emma的父亲,Knightley自愿离开自己的家,搬来与他们生活。
好句摘录:
人年纪越大,就越需要注意举止不要失体——说话声音稍大一些,举止稍微粗鲁一些,笨拙一些,就会更加惹眼,更加讨人嫌。有些缺陷,在年轻人身上还说得过去,到了上年纪人的身上,可就令人厌恶了。
女人拒绝男人的求婚,男人总觉得不可思议。男人总以为女人不管遇到什么人求婚,都应该欣然答应。
天下有一半人搞不明白另一半人的乐趣。
不熟悉人家的处境就评判人家的行为,这是很不公平的。没有在人家家里待过,谁也说不清这家人家的哪一个人有什么难处。
人类出于自己的本性,对于处于令人关注的境况中的人们,往往会产生好感。因此,一个年轻人无论结婚还是去世,人家准会说他几句好话。
他们干活是拿钱的。这是他们本领大的关键所在。大家出了钱,他们就得好好服务。(邮局的工作人员)
男人总希望给妻子安排一个比她娘家更好的家。只要女方一片真心,但凡能做到这一点的男人,我想一定是天下最快活的人。
人们在透露秘密的时候,极少有和盘托出的,也很少有丝毫不掩饰、丝毫不被误解的。
作者简介:
简·奥斯汀,1775年12月生于英国汉普郡的史蒂文顿,兄弟姐妹八人。父亲在该地担任了四十多年的教区长。他是个学问渊博的牧师,妻子出身于比较富有的家庭,也具有一定的文化修养。因此,奥斯汀虽然没有进过正规学校,但是家庭的优良条件和读书环境,给了她自学的条件,培养了她写作的兴趣。她在十三四岁就开始写东西,显示了她在语言表达方面的才能。1800年父亲退休,全家迁居巴思,奥斯汀并不喜欢这个地方,据说她曾遭遇了忧郁症的折磨。在这里,奥斯汀拒绝了一位将继承大笔财产的青年的求婚,因为她不爱他。住了四年左右,父亲在该地去世,于是奥斯汀和母亲、姐姐又搬到南安普敦,1809年再搬到乔登。1816年初她得了重病,身体日益衰弱,1817年5月被送到温彻斯特接受治疗,可是医治无效,于同年7月18日死在她姐姐的怀抱里。她终生未婚,安葬在温彻斯特大教堂。
1811 理智与情感 Sense and Sensibility
1813 傲慢与偏见 Pride and Prejud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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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nning465running465看过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