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险怎么用
1、使用生育保险,需满足什么条件?
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规定;参保人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正常缴费满六个月以上,无欠费;若有中断,从最近一次正常缴费起连续缴满六个月以上开始享受待遇,正常参保缴费前的补缴时间不能计算在内。
2、公司交了生育保险后,孕妇就医时如要使用生育保险,需要提前办理“生育保险就医登记”,产检、生产可以节省一大笔钱。
以武汉为例,每次产检就医医院:湖北省妇幼保健院。在医院的医保办公室旁边贴着通知,写着生育保险待遇(减免标准):门诊产检:可减免700元,省妇幼最多可减免515元(可分多次使用),区妇幼保健所可减免185元。住院分娩:顺产减免2500元,剖宫产减免3900元。人流/引产:门诊人流减免600元,住院人流减免1500元,引产减免2000元,助娩产减免2800元。
3、如何办理“生育保险就医登记”?需要什么资料?需要提交以下资料:
1) 武汉市生育保险就医登记表(一式6份,盖单位公章)
2) 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 武汉市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1份,复印有个人信息的一面即可)
4) 双方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 生育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有些头胎不需要提交,二胎要提交)即准生证
如果孕妇是全职待产,老公单位缴纳了社保,可以使用老公的生育保险。需要提交以下资料:
1) 武汉市男职工配偶生育分娩就医登记表(一式三份,单位盖章);
2) 男职工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1份,复印有个人信息的那一面即可);
3) 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 双方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 生育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有些头胎不需要提交,二胎要提交)
4、已办理好“生育保险就医登记”,去医院怎么使用?
以湖北省妇幼保健院为例来说明。已经办理好了“生育保险就医登记”,拿着HR给你返回的资料,去医院产检时,记得告知开单的医生或护士,你要使用生育保险。对方在开检查单时会选择医保付费,然后你去医保窗口缴费,提供你的就医卡、医保卡、需要付费的检查单、以及HR返回的已盖章表格1张(PS:社保系统联网情况下,会显示你已经可以使用生育保险,那就不需要提供表格)给收费医生,然后告诉她走生育保险即可,如果这次没有用完额度(省妇幼可用额度515元),下次还是如此继续使用。
5、生育保险除了就医以外,还能享受什么福利?
如果孕妇用自己的生育保险,那么,你可以申请生育津贴,单位代办。
1)生育津贴,领取条件:生育(或流引产)前办理了生育(或流引产)就医登记备案;完成分娩(或流产后)并休完了产假;单位正常参保缴费。
2)领取生育津贴,需要提交什么资料?
正常生育:
武汉市生育津贴、护理假津贴申报审核表(一式2份,单位盖章)
武汉市生育保险就医登记表
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职工出院记录(原件及复印件1份)
结婚证(复印件双方各1份)
流/引产:
武汉市生育津贴、护理假津贴申报审核表(一式2份,单位盖章)
武汉市生育保险就医登记表
职工出院记录、手术记录(原件及复印件1份)
职工门诊病历、手术记录(原件及复印件1份)
3)领取生育津贴,有没有时效性?
产假休完后三个月内申报,每月1-22号提交申报。
4)生育津贴,可以领取多少?
津贴的核算:女职工生育或流(引)产上个月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基数/30*享受的产假天数。
产假天数:
正常分娩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外,增加产假30天;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
妊娠不满12周流产的,产假为30天;妊娠满12周不满28周流(引)产的,产假为45天;妊娠满28周以上引产的,产假为98天。
如果孕妇用老公的生育保险,那么,你老公可以申请护理假津贴,单位代办。(PS:孕妇生产,国家规定男职工有15天的护理假)
1)护理假津贴,领取条件:
男职工在配偶生育前,生育保险连续正常缴纳6个月以上;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规定。
2)领取护理假津贴,需要提交什么资料?
武汉市生育津贴、护理假津贴申报审核表(一式2份,单位盖章)
武汉市生育保险就医登记表(如男职工配偶未就业的提供《武汉市男职工配偶生育分娩就医登记表》)
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职工出院记录(原件及复印件1份)
结婚证(复印件双方各1份)
生育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二胎需要提供,头胎不需要提供)
3 ) 领取护理假津贴,有没有时效性?
护理假休完后三个月内申报,每月1-22号提交申报。
4) 护理假津贴,可以领取多少?
津贴的核算:小孩出生前一个月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基数/3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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