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花钱买教训
最近在本市买首套商品房,爱人名下另有一套在别天津,商业贷款买的房,并于17年全部还清。
看了一段时间的房子了,问中介,中介都是说,本市没有房就行,就是首套,问的多了,自己也深信不疑了。
最近通过贝壳下手一套二手房,晚上去贝壳中心谈单,签订合同,时间太过匆忙,谈单的时候说过,天津有一套,贷款买的,已经还款还完了。中介又说没关系,在本市没房就行,是首套。由于最近买房的人多,谈单没有专门的屋子了,就在贝壳服务中心楼道里谈的,有录像,但是录音的话,估计太嘈杂,听不清。我也没有录音,他妈后悔死我了。
谈好价格,会议室也有了空位,就去签订合同,签订合同的时候问我们,另一套房子有贷款吗?我们说没有,(因为我们已经还清,我们以为问的是,目前有没有贷着款),还说了认贷不认房,我和爸爸没有反应过来,也就没说曾经贷过款,但是已经还清了。就回答的没有贷款。因为问的时候,中介又抢着回答我们,又一次说,本市没有房子就是首套。
合同条款里,如果公积金贷款没有审批下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一,换商业贷,商业贷批不下来,15日内凑齐剩余房款。二,合同终止。因为是本市出的人才购房政策,最多可以贷款120万公积金,他们一屋子人就巴拉巴拉说,这么好的资质一定会过的,优质客户,这个学校的要是过不了就天理不容了,由于合同走的太快,自己也以为肯定能贷70%,中介说走不下来就商业贷呗,我想的是怎么也不会走到这一步,也就默认了选项一,现在回想下来,自己真他妈欠,合同这么大事情,工作人员合同过的那么快的时候,自己有疑问应该叫停啊,即使晚上10点了,关乎自己的利益事情,一定一定 一个字一个字,看一遍,有疑问的一定一定要问,要问自己商业贷款自己能否接受?毫不客气的选择,合同终止,关乎自己的利益,一定不要被他人带偏了。
准备好材料去初审公积金贷款,工作人员一看,征信上显示有过贷款记录,要求提供天津的房查,证明名下没房,在本市买才算首套。否则需要首付60%。我天津的房子还没卖呢,房查肯定显示有房。原计划30%首付买房彻底泡汤,要多准备30%的钱。还有就是,走商业贷款,可以付30%,但是还款30年的话,商业贷款要比公积金贷款多还33万呢!
本来只首付30%的话,公积金贷款可以贷70%,3.25%利息,多低啊,通货膨胀率都多少啊,我这钱不是白花的吗?结果要多付30%??家里还得借钱。关键现在市场多便宜啊,正是需要子弹的时候,就这么付了房款???真他妈气死我了。
教训
1 【质疑】以后签字,合同,任何事都要看清条款,有疑问必须问清楚
2 【证据】事关重大,必须要留下证据,录音录像
3 【不要想当然】 这件事情,我自己也有责任,即使好多中介说本市没没有房就是首套,自己也应该在网上查证,去公积金中心查证。网络都这么发达了,我一个985硕居然没有查证一下。
4 【凡事想到最坏结果,做最坏打算】我以为贷款70%一定能贷下来,根本没有想过贷不下来,贷不下来怎么办。现在首付要付60%,我真他妈难受啊,根本意料之外啊
这个中介真是太不专业了 需要追责 我这买过房的都知道认房又认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