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两个和普通人相关的风险
这几天看到的两个帖子,跟普通人关联挺大,分享出来
1、电动车撞人后家属索赔30万
题主是个单身女孩,电动车上班路上正常行驶,一个路口左转刚起步撞到一个75岁老太太,交jing判她全责,送医院之后检查为股骨胫骨裂,她前后付了6万元押金和手术费,期间还付了4k护工费,期间与家属沟通良好,即将出院时,家属们要求一次性赔偿30万,说包含长期康复费,护工费,营养费等等。
女孩咨询律师,并带着片子咨询康复中心,老太太恢复不错,几乎不会有二次手术的问题,律师认为对方大开口了,她梳理材料之后愿意支付康复费、6个月护工费、10%二次手术风险、3万精神赔偿共计18万,对方还不同意,所以发帖请大家支招。
评论两边倒,站哪头的都有。
这个事件不评价,但风险是看到了,真是贵啊。平时我也是电动车出行的人啊,火速去买了骑行保,可惜第三者医疗最高6万,还包含第三者身故伤残以及电动车盗抢,已经比啥都没有强多了,一个月保费21块钱,建议平时电动车出门的都去买一份吧,不过也要看一下理赔条款,按要求驾驶(例如不能私自改装等)才能理赔。
2、房东欲以190万把房子卖租客,租客拒绝后,170万找其他人成交,租客起诉房东要求赔偿20万
租客有优先购买权这个许多人都知道,所以房东计划购房的时候确实第一时间询问租客是否有购买意愿了,租客觉得价格没诚意,之后房东又降价10万,租客还说要考虑,期间房东催促,租客说“买房不是儿戏,考虑几天总要的,你的房子随你怎么处理,我只是租客而已”
之后房东认为这是租客不打算买房的意思,告知对方要卖给别人,最后成交价170万。租客不干了,起诉房东侵犯他的优先购买权,要求赔偿20万。
先说说优先购买权:如果房东想出售正在出租的房子,租客有权力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租客收到房东通知15天内,没有明确表示要买,就等于放弃。
同等条件的意思是,租客跟其他卖家在买卖条件上等同,比如售价,首付比例等等。
这个案子,房东确实在190万和180万的报价的时候都问了租客意见,但170万没有问,这是租客起诉的理由。
尽管可能最终结果不会这么无理由偏向租客,但可能多少还是要赔偿一些,前提是租客能举证他受到了多少损失。
这个案子,真是有点不寒而栗,人性已经到了这个程度了吗,询问租客购房意愿时的报价和最终成交价有差距肯定普遍存在,也不排除租客也觉得最终成交价他真的考虑买,但没几个租客会因为这个事起诉的。但真就有了。
这个提醒了“包租婆”们,卖掉有租约的房子时,要多留意,几个朋友讨论了一下,觉得要么就花点钱先把租房合同解约再买,要么就真的成交之前再以最终价格询问一下租客意见,不留小辫子,要不摊上一个这样胡搅蛮缠的,实在太膈应了。
第一个有结论了么?
第二题我会,租客如果只起诉房东侵犯她的优先购买权,但是又不买,法院不会同意的。
没看到有结论
我比较好奇的是,租客如何举证他的损失
第二个还真不知道,长见识了
真是风险无处不在啊,那个租客优先权确实存在,但事实上很少看到有租客起诉房东的。
闻所未闻啊
子期姐,电动车的保险在哪里买呀
支付宝
就需要他来举证啊
比如房东就是没有通知房客就把房卖了,房客起诉,是否也需要举证损失呀?
但是这种只诉损失,又不买,就是既要又要,法院不会理他的
明白了,他没有购买其他房子所以不能举证他受到损失
我也看了,真无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