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再见,我的初恋男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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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早就听过,男女朋友如果不能走到最后,不能白头偕老,那最好是相忘于江湖,老死不要往来。即便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当年那个人在你心里永远有无可替代的地位,但你们也是无法做回朋友的。
2
周末下班回家,看到微信有一个陌生人加了我的微信,开始以为是喜欢我文章的小粉丝,遂通过了验证。
他对我说冬至快乐,我说你也一样。
他问我是在北京还是家乡,问我有没有结婚?
我一向不喜欢陌生人八卦我的私事,撅着嘴打过去几个字,我还年轻着呢。
接着他跟我谈文学,谈写作,谈做导演的方励。说看到我喜欢写故事,如果有好故事可以拿给方励啊,他拍的《苹果》很不错。说自己微信里加了方励,每天看他的发布的东西挺好玩的。
这一刻,我才恍惚过来他可能是我认识的某个校友。因为方励曾经毕业于我所在的大学,在我们学校设立了一个“方励奖学金”。
一般陌生人找我聊天,很多都是刚毕业的大学生,针对我的各种理财和职场文,来和我聊聊他们工作和生活的。
我问,你是谁啊?
他答,我是H。
H是我的初恋,大学四年的男友。我们毕业的时候因为各种原因分手了,虽然当初是他提出来的,虽然当初我万分不舍这段感情,以至于之后很多年才走出这段情伤。
可是,现在是2015年,我们分手已经六年了。很多人都说每七年人身体机能都要变化一次,全身的血液也变化一次,七年一个轮回,人会忘记很多,人会重新开始一段新生活。
六年,又何尝不是一个轮回?
3
他的出现,重新把我拉回当时的故事里。
我们是在大学社团认识的,那时候的我不仅个子矮小,还有一副圆鼓鼓的皮囊。像所有青春剧里的男女主角一样,H是带着光环站在我的身边的。
当年短发,满脸疙瘩又胖矮的模样,不用说叫他注意到我,那时候的我几乎没有男同学上来跟我搭话。
我们分在社团的同一个部门,是给学校做校报的。那时候我还是一个喜欢看《萌芽》和老徐的《开啦》的天真少女。我们部门每天跑新闻,每天写各种新闻,一周的工作量是10篇左右。
后来我听说他失恋了,他向暗恋的女生告白而遭到了对方的拒绝。那时候,我也觉得自己在不知不觉中,已经默默的喜欢上了他。
于是我主动给他发起了短信,开始蓄长发,开始每天吃青菜豆腐减肥,我开始经常出现在社团的办公室和大家一起聊天。我所做的这一切都是为了引起他的注意。
在一次学校活动的时候,赞助方送了我们20箱啤酒,我一个人从宿舍跑去社团办公室,喝了3瓶啤酒,他也在那里,我看到他满脸通红,兴高采烈的跟我碰杯,办公室人很多,而我的眼睛里却只有他。
冬天我给他织围巾,我要织最好看的,一个人熬了几天夜却只有一条歪歪斜斜的成品躺在那儿,他的生日我要送他礼物,我要送最有意义的,一个人不吃午饭坐在桌边做了一张立体的贺卡;他喜欢打篮球,于是我体育选修选了篮球,每天晚上有模有样的在操场练投篮,鼻子还不小心被磕出了一个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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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不觉,某一年的夏天,我的头发已经蓄长了,我还是任性的在大夏天穿着牛仔裤,我们坐在教室外面的台阶上,等一个学姐下课一起吃饭。
他坐我旁边有一搭没一搭的聊天,他问我,大夏天穿牛仔裤不热吗?
我依然倔强,不热啊。
他顿了顿,说,我喜欢你穿裙子的样子,做我女朋友吧?
我傻傻的盯着他的眼睛,不相信自己的耳朵。可我又倔强的没有显露半点欢快的样子。
他告诉我第一次跟学妹告白被拒绝后,就一直不敢喜欢任何女生。而我,是他身边一直默默关心着,温暖着他的那个人。而在两个人渐渐相处后,越发觉得我是他要找的那个人。
说完后,他牵起我的手,而大夏天的我感觉脑袋眩晕,心口被电流通过触电了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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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一起了,三年后我们却又惨烈的分手了。
我们总是容易对熟悉的人呲牙咧嘴,显露出最坏的脾气,而很容易对陌生人礼貌客气,彬彬有礼。
我们分手,也是因为彼此的性格和习惯的不合造成的。他180cm的大个子,加上北方人的性格,处处不讲究和显露出大男子主义,而我是南方姑娘,在第一份爱情里,处处矫情较劲,不愿妥协。久而久之,各种矛盾和问题都显现出来了。
毕业是分手季,我们面临伤痕累累的爱情,和即将就业和游走远方的压力。他向我提出了分手,他给我写了长长的信,说我们不合适,说我以后要好好照顾自己。
我不堪这样的分手结局,我放弃考研的机会,追随他去他的城市挽回他,可是一切似乎都已经晚了。
我们的爱情土崩瓦解,我们不再相爱了。
回过头来面对自己的生活,我的生活已经只剩贫瘠之地了。我放弃了考研的机会,在校也错过了各企业的招聘机会,没有参加学校的各种实习机会。我有的只是一张似乎在嘲笑我的文凭。
我记得当年跟H一直挂在嘴边的理想和未来,就是毕业之后我就要去从事我喜欢的文学之路,我要去出版社工作,我要出一本自己的书。
而现实是,在毕业之际我并没有给自己交上一份满意的成绩单。失学失恋,工作也捉襟见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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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他又出现在我的生活里了。
他告诉我他已有女友了,而我也有了相恋2年的男友。
他找我聊了我们以前的很多趣事,聊了我们现在的成长和变化,聊着这么多年过去了,他说我依然有他爱的无比灿烂的笑容,有时光磨灭不了的模样和脾气。
有那么一刻,我多想奔到他的身边告诉他,我一直爱着他,一直深深的思念着他。我可以为他放弃我现在的一切。
女人有多傻?那些执念于初恋的人有多傻?《港囧》里面的徐峥,结婚那么多年却要赶在初恋来他城市的那一天,去圆一个未能吻她初恋的梦,《寻龙诀》里面,黄渤要去古墓找彼岸花,为的就是自以为还能让死去的丁思甜起死回生。
那么多爱情小说,电视电影都描写了那些对初恋念念不忘的故事。而我们真的是忘不了那个他(她)吗?
如果我们相爱,如果我们珍惜彼此,那我们为什么要舍得对方离开自己的生活,愿意让他(她)一个人在这个颠沛流离的世界里,独自行走呢?
好友对我说,我们只会越来越现实,谁还会越来越单纯,回到从前呢?
我明白,这个概率太低了。三毛与荷西跨过6年,隔了一座山,隔了无数条河最后才在一起,莫文蔚与他的初恋再相遇的时候,她已经44岁,而男方已经是离了婚有3个孩子的爸爸。那些分别的人,经过时间的洗礼,都变了模样,物是人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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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总要走一段黑暗的路,如果你能不被打倒。它才能成为你人生的助推器,让你跨过曾经翻越不了的高山,才能成就现在的你。
我已经浪费了自己的青葱的韶华时光,因为曾经年少轻狂,因为曾经为了爱赴汤蹈火。我们怎么能怪怨生活呢,在每一次沮丧至极的时候,我就会看一遍《风雨哈佛路》和里面liz的演讲。
她说,没有任何人能干扰你的生活让你停步不前,因为人生是属于你自己的。
在我遇见现在的男友的时候,他并没有让我怦然心动的感觉,也没有给过我任何誓言。他只是在生活里照顾我,在工作上给我鼓励,我们已经没有那么多跌宕起伏的爱情故事,而他能给我的是最踏实的安全感。
在我们的相处过程中,我依然会像所有情侣那样闹脾气,耍性子。而他每一次都没有选择离开我,当我每一次暴怒摔车门而暴走的时候,他都很平静的把车灯为我打开。
黑夜回家的路是一条很长很幽深的巷子,路那么那么长,那么黑。我一个人走了太多太多孤独的路,却有一个人今生都愿给我打开一束照我回家的光亮。我想,这才是一份值得的爱情。
而在我和现任男友相处的这些年,我才又重拾起自己当年的那些梦想,我慢慢走出无法忘怀的失恋,我学会调节自己的心情面对生活里的风雨,我在成长和收获的时候,我感恩和我在的人一直是他。
而初恋,永远是年少里最柔弱和最不堪一击的花朵碎片。
我不能回头,我们也无需回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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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家后,我把H的微信删除了。
我们曾相爱,这已是最好的温柔了。
而现在,请珍惜你身边的那个人。
忘记初恋,放下执念。
因为明天的风雨和彩虹,有另一个人陪你来看。
放不下一段感情也许是因为放不下在那段感情中那个傻傻的自己。
写得真好,我也是这种态度
我又看哭了,初恋真的好伤感,我曾那么真的爱过,不顾一切
过去了八年曾还有过再见一面的冲动,每次听到陈奕迅的好久不见就会想起他。
我也感觉初恋跟老公比起来很多方面真是弱爆了,有时真是想感谢当年初恋的不娶之恩啊
我也喜欢看风雨哈佛路
每个人都要学着放下
写的很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