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陌离买房贴】之二十一:关于产权年限那些事
今天下午的时候,收到她理财手机客服端推送的一篇文章《房子产权到期后,到底还是不是你的?》,好像是我们大家都特别稀饭的@规划君 写的,当时就想,我还是来给大家开个贴子,写一篇关于产权年限的事情吧。
按照我们现在的法律规定,房子有两证,即房屋所有权证以及国土使用权证。大家从字面意义上就可以理解得出来:房子的所有权是属于你的,但是土地只有使用权。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所以造成了之前炒得沸沸扬扬的温州的房子要交土地出让金的事情。那么,按照法律规定,事实又应该是怎么样的呢?
先科普一下现在目前的法律下,各种不同使用性质的土地的国土使用年限是多久。1住宅:70年。2办公写字楼:50年。3商铺:40年。这三种应该是日前大家接触得最多的,至于厂房,教育用地等,相对来说大家都接触得比较少。
按照目前的法律法规,开发商拿地的时候,就是一次性交纳了土地出让金的,但是这个出让金其实也就是这几十年的国土使用租金。那么到期之后怎么办呢?一般是再次缴纳土地出让金。缴纳的标准,每个地方不一样,因为现在中国的房改政策还只有短短的几十年,所以我做房产的几年里面,还没有遇到过出让金时间到了需要重新缴纳出让金的应该如何收费。不过我接触过的以前是划拨土地的,上市交易的时候,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不过金额相当的少,基本上可以忽略不计的几千块钱。
中国目前还有一个重要的规定:当房屋年限到期后,住宅自动续期,住宅自动续期,住宅自动续期!!!重要的事情说三遍。所以当时看到温州那个事情的时候,我只是晃眼看了一眼,也没有过多的去关注,但是法律规定的,的确是住宅自动续期,这在我当年考全国房产经纪人证的时候,还考过。所以住宅完全不存在说啥子到期了要缴土地出让金一说。如果有哪个部门让你缴土地出让金的,你可以理直气壮的请律师打官司。稳赢的!!!当然前提条件是目前的法律不变的情况之下哈。
而且现在法律已经又在重新改变,以后住宅拥有永久产权了。去年深圳就开始实行不动产权证了。
【陌离买房贴】之十:浅谈二手房的谈价技巧
在网上给大家找了一张不动产权证的照片!!!
最近换工作了,各种忙,晚上下班后抽个时间来把这个贴子写了。白天基本上属于忙疯了的状态。
永久产权就是永远属于我们的?那如果土地到期了或怎么样,不用出钱了?
非常期待你的继续科普!
给你加精华哦!
坐等啊!
恕我还有点不理解,那前几天那个产权只有20年的房子怎么要收费,而且很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