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股不同权——同样的名头不一样的地位
最开始听说“同股不同权”这个词,是在小米公司上市的时候,雷军持股31%但表决权超过了50%,因此被热热闹闹讨论了一番。研究一下这个词,到底是什么意思呢?
顾名思义,同样的持有股份,却拥有不同的权利。按理说大家都是股东,应该按持股多少来对应分配责任,你出了一块钱就享有一块钱的权利对不对,那为什么会有人的股份和权利不对等呢?为什么其他的股东能接受这个结构呢?
我想可以举个通俗的例子来解释,大家可以看下是否准确。
比如,我们一家有7口人,我、我先生、4个老人,1个孩子。按说每个人都是家庭的七分之一,每个家庭成员对家庭事务也应该有平等的参与权。但是呢,我和我先生一想,毕竟我俩是这个家庭的核心,这万一有个什么事儿需要民主表决的时候(比如应不应该周末上课外辅导班),孩子随便发表意见(不想上),4位老人宠着孩子无脑赞同(平时上学都够累了辅导班不上就不上),那我俩的核心不就被2:5瓦解了么,这可不行。为了避免这种情况,我和老公决定,在家庭中的投票权不能按一人一票来落实,我们俩作为家庭骨干,要分别享有5票的权利,而老人和孩子则一人1票。也就是说,老人和孩子具有A类权利,我和老公具有表决方面的特权,称为B类权利。而这个B类权利不能流通和转让,一旦持股人换了,特权就失效了。比如说,我老公想换个老婆,抱歉,就算我走了新老婆来了也不能把我这个特权给同时拿走。
那么我们看看这类“同股不同权”的结构有什么好处和坏处呢?
好处:公司的核心团队可以不受约束对公司享有控制权。
不论孩子和老人做出了什么不理智的投票,都不能撼动我和老公的核心地位,家里的大事还是我们俩来说了算的。即使再生几个孩子,他们也只是享有A类权利,他们再怎么投票也不能说把爸爸妈妈换了就把爸爸妈妈换了。
坏处:股东的权利和义务不匹配;对不理智的特权形成了保护。
虽然持有A类权利的老人和孩子没有那么多决策权,但是他们和我俩承担的风险其实是一样的。一旦家庭出现什么困难,每个家庭成员受到的影响是同等的。对于公司来说,怎么保障这些A类权利的股东利益也是个问题。
而且,万一我或者老公脑子抽筋了,这种B类权利反而是把我们这种不理智给保护起来了。比如我俩都同意那全部的钱冲进股市,这时候老人和孩子的反对才是对家庭的保护,而同股不同权让我们失去了这一层约束。对于公司来说,如果持有B类权利的股东为了自己的私利做了点啥,那么在这个架构下对其他股东来说,就没有什么办法。
这就是我理解的“同股不同权”,也就是在这种特殊的股权结构下,同样作为股东,却在表决权上有不同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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