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智发起仲裁
今天聊一下仲裁。相关case可以看:
这两周处理了2个比较麻烦的case。其中给一个是2月初就有的case,另外一个是7月发生的,分别说说。
2月初的case大致情况如下:
业务萎缩营收没有增量,人力成本因为一些情况(社保公积金年度调基数、年度调薪)会产生刚性增长,从公司经营管理的角度看,是需要保证人效,即核算人力投入的ROI的。很显然,收入没有增量,那么必须就得降本。人力成本是成本的一大part,所以理所当然就会发生减员。一般情况下,各大公司都差不多这个逻辑。
这个员工的沟通就发生在这种背景下,原因是ta作为一个商务属性的人员,这两年一概不接受出差,经ta手维护的厂商基本没有资源,让团队leader非常头疼,也影响了团队的整体产出。所以,我们介入拉扯谈判按照n+1谈了好几次,均没有达成协商一致。之后,公司跟她沟通了转岗,因为转岗的工作性质跟她现有工作性质不同,需要重新定薪,她觉着自己利益受损,所以依然不同意。最后,公司就启动了单方解除程序,应休的年休假强制休完,工资发放完毕,之后关闭了权限和所有工作账号。ta很不愤,来公司楼下闹腾了好几次,因为扰乱了秩序势必是要报警的,每一次也都有出警记录,相当于关系破坏得很彻底。后面她启动了仲裁程序,一直到上周仲裁结果出来了,她主张的诉求:1-2n的赔偿;2-年终奖;3-加班费,4-恢复劳动关系。结果出来,只有2n的赔偿胜诉,其余均被驳回。但是事情并没有完,我们发起了上诉进入法院程序,依次是一审、二审,还有可能最高院,时间维度上如我之前写过的如果分手不可避免,那么请体面沟通2这个case一样,估计也要本着2年去了。
真的是替这个同事捏把汗,作为个人,耗不起,时间成本太高了……
提醒:
1-不要扯横幅、骂街、曝光媒体等等,这些对自己而言只有坏处没有好处,一旦出警,就会被视为严重破坏了关系,那么员工有再想恢复劳动关系的诉求,也不可能了。
2-年终奖这些,自己要回去看offer确认书,如果奖金部分是目标奖金,那么它是有前提的,基本是跟公司经营业绩、团队业绩、个人业绩等相挂钩(可能文本不一样,但是意思类同),可不是员工主张就能判的。
3-加班费也一样,如果自己有加班行为,那么请发起正规的加班流程,可不是员工自认为延长了劳动时间仲裁就认的,万一你在这里摸鱼呢。
7月的case如下:
这个员工是个老员工。家住在距离公司不远的地方,往年的绩效还不错,人也比较积极上进。但是最近半年产生了大量的脱岗事实。解释下脱岗:工作时间有大量不明外出,一出去3个小时5个小时这样。我们怀疑ta是回家了,但是没有证据肯定也不能乱说话,ta自己坚持说ta出门见客户,那按照流程需要ta提供拜访客户的相关记录、电话、打车记录等等都可以,要求也比较宽松,只要能自证闭环支持自己外出公务公司都认。但是,ta都没有提供出来。不仅如此,还把能找的领导都找了,大意就在掰扯”民不告官不究“、“为啥别人可以这样她不行”等等。拉扯几天后,大家都很耗费心神,管理层一致决定:谈劝退。想着让ta体面的离开,因为确实违规违纪了,而且毕竟圈子很小,有了这个污点后续对她找工作其实不利。但是,她不同意,坚决要求2n。公司在强制休完剩余年休假之后,关闭了她所有账号。昨天我收到了仲裁消息,虽然还不知道结果如何,但是有几个点可以跟大家分享:
1-人的认知是有局限性的,千万不要博小概率事件,更不要觉着自己是天之骄子。坦然讲,几千人的公司绝对存在摸鱼的人,也绝对存在一直摸鱼还一直爽的人,但是真的不要觉着自己就是这个luckydog。这个员工的论调“为啥别人可以这样她不行”,就是典型,结果没想道悲剧发生在自己身上。
2-关于“民不告官不究”。诚然存在各种即便是再完善的制度规则也不能100%cover的地方,但是公司只是不追究而已,和“公司有追究的权力”有着质的区别。白话说:可以不追究,但是不能说我没有追究的权力。所以还是那句话:别抱着侥幸心理。
3-你看到的听到的真的并非是完整的事实。这个同事还举报了好几个部门内部的同事,说他们跟自己存在一样的情况,结果我们查下来发现他们合规合矩。直接打脸了这个同事说我们“包庇”的结论。
人在职场,写几句感悟在最后:
1-不要存在侥幸心里,脚踏实地才更安心,不被揪住小辫子的心底气十足;
2-付出了不一定立刻马上有回报,可能存在很强很长的滞后性,但是一定要有信念。因为努力配得上一切。
3-是否努力,你的老板一定看得见感受得到。老板之所以是老板,一定有他的过人之处,这个过人之处,可能是关系,可能是专业,可能是管理,可能是任何一种你不擅长的技能。
4-公司用人,是不拘一格的。优秀的不一定合适,合适的也不一定是最优秀的。
我说这个话可能招人恨。但是我想说的是:其实有低成本的,员工不愿意啊。还是一个贪欲。
当然了,每个人都有维护自己权益的权利。但是如果又要成本低,又要产出高,就没那么容易了
n+1协商,加上好好谈。
感觉我还是小白
提醒和最后感悟的几点深受启发。
谈到仲裁和优化并不是所有的公司和领导都是克扣的、阴暗的、没有人性的,对案例中的这种如果是看不见和妥协,何尝不是对在职和绩效优的员工一种伤害和不公呢。
所以,还是回归本质,摆正心态
你这个点很好,我会有单独写一个:管理有度,如何取值?
白菜,我想咨询你一个问题,就是当时进公司差不多3年后才给买的社保,我现在社保买了有 21年了,但是当时进来过段时间就给买的话,马上都有25年了。如果公司N人,有谈的余地么?
余地有,不过成功的概率不高,可以说几乎没有。可以试着转化成现金谈谈看。因为你这个时间太久远了,公司完全可以摆烂说那时候规则不健全,信息化水平也低,并不法定强制要求给员工缴纳社保。
但是不管比我们先进的还是后进的,都没有间隔这么长时间买啊,我们公司当时是要求给所有员工买社保的,正规外资,不知道当时人事那边是怎么了,同我一批全部没按流程走
不知道当时发生了什么。主要是年头太长了,追溯成本太高。
有一种方式是走劳动稽查,但是1这是撕破脸的方式,慎用;2年头太长,劳动稽查的时效有可能覆盖不到,所以成功的概率比较低。退一步讲即便成功了,也是给你们补缴20多年前的那一部分。
所以,对于你个人而言,如果一定追究,我就建议你谈谈看。
谢谢白菜的建议,公司暂时没有N的计划,大概能买满 25年,就是想到之前白白浪费了3年,想想心痛 ,当时小,啥也不懂,不然当时找就好了
写的非常好,其实离开有赔偿,已经很好了。
写得真好。期待更多这个系列的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