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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头汤头
02
直言不讳地袒露心声在当时看来是件骇人的事,1782年,《忏悔录》前六章出版,立即招来铺天盖地的非议,有的人骂卢梭忘恩负义,丧失理智,评论家拉·阿尔普说,“那么多正直的人,只因让-雅克不幸变成疯子、在《忏悔录》中丑化和诋毁他们,就成了一些下流的人了吗?”然而,有意思的是,被卢梭恶心个够的格里姆却提醒公众不应该忽视作者的才华,认为越往下读《忏悔录》,越会情不自禁地感到魅力。这是一种什么样的魅力连宿敌都为之折服?
我觉得应当归结于作品的浪漫色彩。
卢梭从六岁起开始读书,他对古希腊罗马文化的十分向往,同时具有深厚的宗教情感。
卢梭在书中多次写道,他的成才完全是通过刻苦的自学,做学徒时偷偷看书,独自散步的不忘读书,去探望狱中的狄德罗的路上也怀揣一本书,哪怕在最艰难的环境里,只要有书可读就心满意足,尽管读书并未开启通往贵族社会的门。对此,卢梭曾尖锐地指出,上流社会更欣赏不求甚解的半吊子货,“(会写)绝妙小诗,情书也写得挺美,西斯特尔琴能拨弄几下,色粉画也能涂上几笔”。他充满怀才不遇的苦闷,但又不时被胆怯扰乱心思,一方面留恋贵族的礼遇,一方面又因强烈的自尊而一再地摒弃礼遇。这样一来,残酷的命运就降临到他头上了。卢梭深信他的第一不幸是他的出生,而此后种种的不幸则来自社会,来自他所谓的朋友。如此沉重而郁积的心事去而复来,终于发出愤世疾呼,“上帝啊,把我的无数同类召到我周围来吧,让他们听听我的忏悔,让他们为我的丑恶而叹息,让他们为我的可鄙而羞愧。让他们每一个人也以同样的真诚把自己的内心呈现在你的宝座前面,然后,看有谁敢于对你说,‘我比那那人要好!’”。既带有非凡的勇气面对上帝、面对自己,拷问时代人的良心,那么还有什么能比得上这等非凡书写的意义?
这本书的部分魅力还来自作者青年时代就已萌芽的乌托邦思想,即使在远走圣皮埃尔岛的岁月里,他也不曾忘掉这个将为启蒙时代倍加光彩的信念,他在《忏悔录》中所展现的人道主义精神,一一在其他作品中得到进一步的阐述。
1789年,卢梭关于政治制度的学说在混乱的制宪会议中被提及,然而,改良措施已无法缓和社会矛盾。在卢梭死后没几年,巴黎爆发了大革命,罗伯斯庇尔上台。卢梭作为倡导民主的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头一回跟革命、暴动挂上钩。到了俄国十月革命,伟大的列宁同志仍然没忘记跟广大无产阶级弟兄讲一讲卢梭的《社会契约论》。这个也是相当有意思的事,想来卢梭本人倒未必赞成激烈的阶级斗争方式,比起扛枪闹革命,我是相信他更喜欢去沙尔麦特之类的小地方过日子。哪怕再怎么颠沛流离,他仍旧怀抱着当初的梦想,念念不忘当初在沙尔麦特跟“妈妈”瓦朗夫人一起度过的美好时光,他坦白说道,“我所喜爱的闲逸并不是一个游手好闲者的那种闲散,搂着双臂呆在那儿凡事不做,而且连脑子也不动一动。而我所喜爱的既是像孩子似的闲逸,不停地动唤,却什么事也没干,又是一个年迈的胡思乱想者的闲逸,浮想联翩,却动脑不动手。我喜欢任凭脑子的想象跑来跑去的,想好的计划随即改变。”
可以这么理解,卢梭对人的原初本性“善”的呼唤是酝酿于自我精神追求中,在《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里,他认为,科学技术的进步并非有益于人类心灵的进步,财富的增长更不能带来幸福,“(富人)一经尝到了统治的乐趣,也就立刻把其他各种乐趣都不放在眼里,他们利用自己旧有的奴隶去征服新的奴隶,心里想的也就无非是压服和奴役自己的邻人:好像饿狼一样,一旦尝到了人肉的滋味,就厌弃其他任何食物,一心只想吃人”。总而言之,自给自足的生活状态不存在压迫,也就人人平等,和平安逸的沙尔麦特正是卢梭理想中的伊甸园。
《忏悔录》正是把内心善与恶的扬弃,把理想与现实的捉放,热烈地表达出来。从此以后,谈论自己用不着再遮遮掩掩,它是一种高尚的趣味——有别于现在商业化的自我炒作——在涌现了如此众多的优秀的自传文学后,仍然闪现出不同凡响的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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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头汤头
周五、周六两天没读大部头,就零零散散读了颜骏写地下摇滚的随笔。
一直很喜欢摇滚音乐,却没有看过一场现场演出。读书的时候,听的是打口唱片。工作了,不买唱片,就上网下载。现在还是。
最喜欢的乐队是nirvana,说喜欢,其实是启蒙吧。也试着翻译乐队的几首歌曲,觉得不好,就停止了。这毕竟不是我能做得了的事情。
听的最多的类型是英伦摇滚。现在还很喜欢的一只苏格兰乐队是耶稣玛丽锁链。吉米那曾经年轻的脸庞慵懒的声音和滋滋滋低保真的噪音,每一次听都让我感触万分。
虽然我已经步入中年,曾经的理想也一点一点失去,但每次听着那个时候听过的摇滚音乐,我又有种感觉,自己还是手握着自己的命运。